功能主治:儿童普通感冒,流行性感冒,发热,轻度疼痛,中度疼痛,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瓶含对乙酰氨基酚1.6克。  | 
                        
                             柴胡、当归、白芍、香附(醋制)、木香、沉香、厚朴(姜制)、枳壳(麸炒)、丁香、六神曲(炒焦)、陈皮、茯苓、白扁豆(炒)、甘草、青皮(醋制)、槟榔(焦)、豆蔻、砂仁、枳实(麸炒)、鸡内金(炒)、延胡索(醋制)、龙胆、白术(麸炒)、莱菔子(炒)、橘红、黄连、朱砂、滑石。  | 
                    |
| 生产企业 | 
                             海南万州绿色制药有限公司  | 
                        
                             承德天原药业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6020111  | 
                        
                             国药准字Z20026682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儿童普通感冒,流行性感冒,发热,轻度疼痛,中度疼痛,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  | 
                        
                             健胃止呕,舒郁定痛。用于肝郁食滞,两肋膨胀,胃脘刺痛,嗳气吞酸,呕吐恶心,饮食无味,身体倦怠。  | 
                    |
| 用法用量 | 
                             滴入口中,或溶于约20倍体积的开水中摇匀后服用。  | 
                        
                             口服,一次6g,一日2次。  | 
                    |
| 副作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本品可通过胎盘,故应考虑到孕妇用本品后可能对胎儿造成的不良影响。 2.虽然哺乳期妇女用本品后在乳汁中可达一定浓度,但在哺乳婴儿尿中尚未发现本品或本品代谢产物排出,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不推荐使用。儿童用药:3岁以下儿童因肝、肾功能发育不全,应避免使用。老人用药:老年患者由于肝、肾功能发生减退,本品半衰期有所延长,易发生不良反应,应慎用或适当减量使用。  | 
                        
                             
  | 
                    |
| 成分 | 
                             儿童普通感冒,流行性感冒,发热,轻度疼痛,中度疼痛,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  | 
                        
                             健胃止呕,舒郁定痛。用于肝郁食滞,两肋膨胀,胃脘刺痛,嗳气吞酸,呕吐恶心,饮食无味,身体倦怠。  | 
                    |
| 药理作用 |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具有解热镇痛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  | 
                        
                             1.少吃生冷及油腻难消化的食品。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3.服药三天后.症状未见缓解.或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到医院就诊。4.孕妇慎用。5.不宜与含有人参类药同服。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