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急性中耳炎,鼻窦炎,扁桃体炎,咽喉炎,社区获得性肺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膀胱炎,毛囊炎,脓性痤疮,疖,丹毒,蜂窝织炎,淋巴管(结)炎,化脓性甲沟炎,皮下脓肿,汗腺炎,簇状痤疮,皮脂腺囊肿合并,囊炎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头孢泊肟。 |
麻黄、石膏、连翘、黄芩、桑白皮、炒苦杏仁、前胡、清半夏、陈皮、浙贝母、牛蒡子、山银花、大黄、桔梗、甘草。 |
|
生产企业 |
天津医药集团津康制药有限公司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706 |
国药准字Z20200004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急性中耳炎,鼻窦炎,扁桃体炎,咽喉炎,社区获得性肺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膀胱炎,毛囊炎,脓性痤疮,疖,丹毒,蜂窝织炎,淋巴管(结)炎,化脓性甲沟炎,皮下脓肿,汗腺炎,簇状痤疮,皮脂腺囊肿合并,囊炎 |
宣肺泄热,化痰止咳。用于急性气管-支气管炎痰热壅肺证引起的咳嗽,咳痰、痰白粘或色黄,伴咽干口渴,心胸烦闷,大便干,舌红,苔薄黄腻,脉滑数。 |
|
用法用量 |
加水适量溶解,摇匀。本品宜饭后口服服用。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疗程7天。 |
|
副作用 |
1.对青酶素或β-内酰胺类抗菌素过敏的患者禁用。2.对头孢泊肟过敏的患者禁用。 |
临床试验期间未发现不良反应。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儿童注意事项:暂无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暂无 老人注意事项:暂无 |
|
成分 |
急性中耳炎,鼻窦炎,扁桃体炎,咽喉炎,社区获得性肺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膀胱炎,毛囊炎,脓性痤疮,疖,丹毒,蜂窝织炎,淋巴管(结)炎,化脓性甲沟炎,皮下脓肿,汗腺炎,簇状痤疮,皮脂腺囊肿合并,囊炎 |
宣肺泄热,化痰止咳。用于急性气管-支气管炎痰热壅肺证引起的咳嗽,咳痰、痰白粘或色黄,伴咽干口渴,心胸烦闷,大便干,舌红,苔薄黄腻,脉滑数。 |
|
药理作用 |
1.本品供口服,由肠道酯酶水解,释放出头孢泊肟(Cefpodoxime)而发挥抗菌活性、对链球菌、肺炎球菌、大肠杆菌、克雷白菌、变形杆菌及流感杆菌等均有良好抗菌作用。本品为口服用广谱第三代头孢菌素,是头孢泊肟的前体药物。本品口服后被肠道吸收,经肠壁酯酶水解产生具抗菌活性的头孢泊肟。头孢泊肟的抗菌作用是通过抑制细菌细胞壁系统的膜界转肽酶,使形成交叉联结的转肽作用不能进行,细菌细胞壁粘肽合成受阻,造成细胞壁缺损,细菌细胞失去保护屏障,使细菌肿胀、变形、破裂而死亡。头孢泊肟对β-内酰胺酶有良好的稳定性,因而对许 |
本品可减少氨水致小鼠咳嗽次数及枸橼酸致豚鼠咳嗽次数,延长咳嗽潜伏期;抑制豚鼠氯化乙酰胆碱与磷酸组织胺混合液引起的哮喘及卵蛋白致敏豚鼠的支气管痉挛;增加小鼠气管酚红排泌量及大鼠毛细管排痰量。 毒理研究:大鼠重复给药毒性试验结果显示,本品29.36、14.68、7.34g生药/kg(根据体表面积折算约为人体临床用量等效剂量的13倍、6倍、3倍)剂量灌胃给药连续26周,恢复期4周,与空白对照组比较,本品29.36和14.68g生药/kg剂量组给药期间部分受试动物出现偶发一过性狂躁,均持续不足一周后消失;29.36g生药/kg剂量组少部分动物出现短时耳廓局部痈肿疮疡;组织病理学结果显示,29.36g生药/kg剂量组肝脏和肾脏混浊肿胀的发生率及病变程度、心室壁或室间隔心肌出现局限性灶性坏死的动物例数及病变程度均高于空白对照组。 |
|
注意事项 |
1.被诊断为伪膜结肠炎的腹泻患者慎用。2.过敏体质的患者慎用。3.与其它抗生素一样,长期使用头孢泊肟酯可能会引致非敏感微生物(例如念珠菌、肠球菌、艰难梭状芽胞杆菌)过度生长,因而可能需要中断治疗。曾有因使用抗生素而出现伪膜结肠炎的报告,因而在使用抗生素期间或之后发生严重腹泻的病人应考虑这种诊断的可能。4.应用利尿剂的病人慎用头孢泊肟酯。5.已知头孢菌素类药物可引起Coombs’直接反应阳性。 |
1.本品含麻黄,运动员慎用。 2.本品含麻黄,用药期间应关注心率、心律的变化,如有不适及时就医。 3.本品尚无研究数据支持用于体温>37.5℃、血常规白细胞总数或中性粒细胞百分比>1.1×ULN者。 4.有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慎用。 5.脾虚便溏者慎用。 6.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饮食宜清淡。 7.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尚无用于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数据。 9.本品尚无与其他药物联合使用的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