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皮肤利什曼病,黏膜皮肤利什曼病,皮肤利什曼原虫病,东方疖,纳塔耳疖,潘杰疖,皮肤黑热病,热带疮,皮肤阿米巴病,阿米巴性皮肤溃疡,慢性肥厚性鼻炎,阴道毛滴虫病,滴虫病,外阴疖病,外阴,利什曼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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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甲硝唑。 | 地黄、白芍、枸杞子、菟丝子、当归、麦冬、黄连、丹参、龙骨、牡蛎、川楝子、五味子、鸡内金,辅料为蜂蜜、甜菊素、水。 | |
| 生产企业 | 上海信谊万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太太药业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0379 | 国药准字B20020088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皮肤利什曼病,黏膜皮肤利什曼病,皮肤利什曼原虫病,东方疖,纳塔耳疖,潘杰疖,皮肤黑热病,热带疮,皮肤阿米巴病,阿米巴性皮肤溃疡,慢性肥厚性鼻炎,阴道毛滴虫病,滴虫病,外阴疖病,外阴,利什曼病 | 滋养肝肾,宁心安神。用于更年期妇女阴虛肝旺所致的烘热汗出,头晕耳鸣,烦躁,腰膝酸软,失眠多梦的辅助治疗。 | |
| 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 ①肠道阿米巴病,一次0.4~0.6g(2~3片),一日3次,疗程7日;肠道外阿米巴病,一次0.6~0.8g(3~4片),一日3次,疗程20日。 ②贾第虫病,一次0.4g(2片),一日3次,疗程5~10日。 ③麦地那龙线虫病,一次0.2g(1片),每日3次,疗程7日。 ④小袋虫病,一次0.2g(1片),一日2次,疗程5日。 ⑤皮肤利什曼病,一次0.2g(1片),一日4次,疗程10日。间隔10日后重复一疗程。 ⑥滴虫病,一次0.2g(1片),一日4次,疗程7日;可同时用栓剂,每晚0.5g置入阴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2次,三周为一疗程,连续用药不超过三个疗程。 | |
| 副作用 | 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疾患和血液病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参照用法用量。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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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皮肤利什曼病,黏膜皮肤利什曼病,皮肤利什曼原虫病,东方疖,纳塔耳疖,潘杰疖,皮肤黑热病,热带疮,皮肤阿米巴病,阿米巴性皮肤溃疡,慢性肥厚性鼻炎,阴道毛滴虫病,滴虫病,外阴疖病,外阴,利什曼病 | 滋养肝肾,宁心安神。用于更年期妇女阴虛肝旺所致的烘热汗出,头晕耳鸣,烦躁,腰膝酸软,失眠多梦的辅助治疗。 | |
| 药理作用 | 本品为硝基咪唑衍生物,可抑制阿米巴原虫的氧化还原反应,使原虫氮链发生断裂。体外试验证明,药物浓度为1~2mg/L时,溶组织阿米巴于6~20/小时即可发生形态改变,24小时内全部被杀灭,浓度为0.2mg/L.时,72小时内可杀死溶组织阿米巴。本品有强大的杀灭滴虫的作用,其机理未明。甲硝唑对厌氧微生物有杀灭作用,它在人体中还原时生成的代谢物也具有抗厌氧菌作用,抑制细菌的脱氧核糖核酸的合成,从而干扰细菌的生长、繁殖,最终致细菌死亡。对某些动物有致癌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对诊断的干扰:本品的代谢产物可使尿液呈深红色。2.原有肝脏疾患者剂量应减少。出现运动失调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症状时应停药。重复一个疗程之前,应做白细胞计数。厌氧菌感染合并肾功能衰竭者,给药间隔时间应由8小时延长至12小时。3.本品可抑制酒精代谢,用药期间应戒酒,饮酒后可能出现腹痛、呕吐、头痛等症状。 |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慎用;2.忌食生冷、辛辣、油腻食物;3.感冒发热时不宜服用;4.服用期间如出现头晕、心悸、失眠等不适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生;5.过敏体质者慎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