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泌尿生殖系滴虫病,生殖泌尿系统滴虫病,滴虫性阴道炎腹膜炎,牙周炎,子宫内膜炎,肺脓肿,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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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片含替硝唑0.2克。辅料为预胶化淀粉、乳糖、十二烷基硫酸钠、聚乙烯吡咯烷酮、酒石酸、碳酸氢钠、硬脂酸镁。 |
化学名称为:羟基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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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威特(湖南)药业有限公司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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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3293 |
国药准字H370212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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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泌尿生殖系滴虫病,生殖泌尿系统滴虫病,滴虫性阴道炎腹膜炎,牙周炎,子宫内膜炎,肺脓肿,肺炎 |
1、慢性粒细胞白血病(CML)有效,并可用于对马利兰耐药的CML; 2、对黑色素瘤、肾癌、头颈部癌有一定疗效,与放疗联合对头颈部及宫颈鳞癌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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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阴道给药。将本品置于阴道后穹隆部,每晚1片,连用7日为一疗程。 |
口服,CML每日20~60mg/kg,每周两次,6周为一疗程;头颈癌、宫颈鳞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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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硝基咪唑类药物(如甲硝唑)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1、骨髓抑制为剂量限制性毒性,可致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停药后1~2周可恢复; 2、有时出现胃肠道反应,尚有致睾丸萎缩和致畸胎的服道; 3、偶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和脱发,亦有本药引起药物性发热的报道,重复给药时可再出现。 4.国外有报道,在骨髓增殖异常的病人中,使用羟基脲出现了皮肤血管毒性反应,包括血管溃疡和血管坏死,报道出现血管毒性的病人大多数曾经或者正在接受干扰素治疗。如果使用羟基脲发生血管溃疡或者坏死,应当停止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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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繁殖性研究证明该药品对胎儿有毒副作用,但尚未对孕妇进行充分严格的对照研究,并且孕妇使用该药品的治疗获益可能胜于其潜在危害;或者,该药品尚未进行动物试验,也没有对孕妇进行充分严格的对照研究。儿童用药: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老人用药: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服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有诱变、致畸胎及致癌的潜在可能,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对本品敏感,肾功能可能较差,故服用本品时应适当减少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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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泌尿生殖系滴虫病,生殖泌尿系统滴虫病,滴虫性阴道炎腹膜炎,牙周炎,子宫内膜炎,肺脓肿,肺炎 |
1、慢性粒细胞白血病(CML)有效,并可用于对马利兰耐药的CML; 2、对黑色素瘤、肾癌、头颈部癌有一定疗效,与放疗联合对头颈部及宫颈鳞癌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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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抗滴虫和抗厌氧菌药,对滴虫和大多数厌氧菌有抑制或杀灭作用。 |
是一种核苷二磷酸还原酶抑制剂,可阻止核苷酸还原为脱氧核苷酸,干扰嘌呤及嘧啶碱基生物合成,选择性地阻碍DNA合成,对RNA及蛋白质合成无阻断作用。周期特异性药,S期细胞敏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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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应于月经后重复使用一个疗程。2.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使用本品时应避开月经期。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给药时应洗净双手或戴指套或手套。6.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7.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使用避孕套或避免房事。8.本品仅供阴道给药,切忌口服。9.使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10.如出现过敏反应、局部疼痛、头痛、头晕等不良反应,应停药就医 |
服用本品可使患者免疫机能受到抑制,故用药期间避免接种死或活病毒疫苗,一般停药3个月至1年才可考虑接种疫苗。服用本品时应适当增加液体的摄入量,以增加尿量及尿酸的排泄。定期监测白细胞、血小板、血中尿素氮、尿酸及肌苷浓度。 下列情况应慎用:严重贫血未纠正前、骨髓抑制、肾功能不全、痛风、尿酸盐结石史等。 对羟基脲的处理过程应谨慎。配药或者接触装有羟基脲的药瓶时应当戴上一次性手套,且在接触含有羟基脲的药瓶或者胶囊(片)前后都要洗手。该药应当远离儿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