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前庭大腺炎,巴氏腺炎,败血症,支气管炎,腹膜炎,脓胸,胆囊炎,淋病,流行性脑脊髓膜炎,附睾炎,尿道炎,支气管扩张,肺炎,膀胱炎,附件炎,盆腔炎,气管炎,脑膜炎,肾炎,创伤,囊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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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拉氧头孢钠。 |
化学名称为:羟基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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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海灵化学制药有限公司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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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30103 |
国药准字H370212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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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前庭大腺炎,巴氏腺炎,败血症,支气管炎,腹膜炎,脓胸,胆囊炎,淋病,流行性脑脊髓膜炎,附睾炎,尿道炎,支气管扩张,肺炎,膀胱炎,附件炎,盆腔炎,气管炎,脑膜炎,肾炎,创伤,囊炎 |
1、慢性粒细胞白血病(CML)有效,并可用于对马利兰耐药的CML; 2、对黑色素瘤、肾癌、头颈部癌有一定疗效,与放疗联合对头颈部及宫颈鳞癌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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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滴﹑静注或肌注,成人1天1~2g,分2次;小儿1天40~80mg/kg,分2~4次,并依年龄﹑体重﹑症状适当增减,难治性或严重感染时,成人增加至1天4g,小儿1天150mg/kg,分2~4次给药。静注时,本品0.5g,以4ml以上的灭菌注射用水,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充分摇匀,使之完全溶解;肌注时,以0.5%利多卡因注射液2~3ml充分摇匀,使完全溶解。溶解后,尽快使用,需保存时,冰箱内保存于72小时以内,室温保存24小时内使用。 |
口服,CML每日20~60mg/kg,每周两次,6周为一疗程;头颈癌、宫颈鳞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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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及头孢菌素类有过敏反应史者禁用。 |
1、骨髓抑制为剂量限制性毒性,可致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停药后1~2周可恢复; 2、有时出现胃肠道反应,尚有致睾丸萎缩和致畸胎的服道; 3、偶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和脱发,亦有本药引起药物性发热的报道,重复给药时可再出现。 4.国外有报道,在骨髓增殖异常的病人中,使用羟基脲出现了皮肤血管毒性反应,包括血管溃疡和血管坏死,报道出现血管毒性的病人大多数曾经或者正在接受干扰素治疗。如果使用羟基脲发生血管溃疡或者坏死,应当停止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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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静滴、静注或肌注,小儿1天40-80mg/kg,分2-4次,并依年龄、体重、症状适当增减,难治性或严重感染时,小儿1天150mg/kg,分2-4次给药。低体重初生儿慎用。老人用药:老年患者宜酌减给药剂量和延长给药间隔。老年患者生理机能减退,使用本品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可能增加。老年患者缺乏维生素k,使用本品增加出血倾向。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有诱变、致畸胎及致癌的潜在可能,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对本品敏感,肾功能可能较差,故服用本品时应适当减少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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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前庭大腺炎,巴氏腺炎,败血症,支气管炎,腹膜炎,脓胸,胆囊炎,淋病,流行性脑脊髓膜炎,附睾炎,尿道炎,支气管扩张,肺炎,膀胱炎,附件炎,盆腔炎,气管炎,脑膜炎,肾炎,创伤,囊炎 |
1、慢性粒细胞白血病(CML)有效,并可用于对马利兰耐药的CML; 2、对黑色素瘤、肾癌、头颈部癌有一定疗效,与放疗联合对头颈部及宫颈鳞癌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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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新型半合成β-内酰胺类的广谱抗生素。作用机制是与细胞内膜上的靶位蛋白结合,使细菌不能维持正常形态和正常分裂繁殖,最后溶菌死亡,由于本品对β-内酰胺酶极为稳定,对革兰氏阴性菌和厌氧菌具有强大的抗菌力,对革兰氏阳性菌作用略弱,对绿脓杆菌亦有一定的抗菌作用。 |
是一种核苷二磷酸还原酶抑制剂,可阻止核苷酸还原为脱氧核苷酸,干扰嘌呤及嘧啶碱基生物合成,选择性地阻碍DNA合成,对RNA及蛋白质合成无阻断作用。周期特异性药,S期细胞敏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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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青霉素过敏者﹑肾功能损害者慎用。2.静脉内大量注射,应选择合适部位,缓慢注射﹑以减轻对管壁的刺激及减少静脉炎的发生。 |
服用本品可使患者免疫机能受到抑制,故用药期间避免接种死或活病毒疫苗,一般停药3个月至1年才可考虑接种疫苗。服用本品时应适当增加液体的摄入量,以增加尿量及尿酸的排泄。定期监测白细胞、血小板、血中尿素氮、尿酸及肌苷浓度。 下列情况应慎用:严重贫血未纠正前、骨髓抑制、肾功能不全、痛风、尿酸盐结石史等。 对羟基脲的处理过程应谨慎。配药或者接触装有羟基脲的药瓶时应当戴上一次性手套,且在接触含有羟基脲的药瓶或者胶囊(片)前后都要洗手。该药应当远离儿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