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前庭大腺炎,巴氏腺炎,败血症,支气管炎,腹膜炎,脓胸,胆囊炎,淋病,流行性脑脊髓膜炎,附睾炎,尿道炎,支气管扩张,肺炎,膀胱炎,附件炎,盆腔炎,气管炎,脑膜炎,肾炎,创伤,囊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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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拉氧头孢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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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海灵化学制药有限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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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30103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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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前庭大腺炎,巴氏腺炎,败血症,支气管炎,腹膜炎,脓胸,胆囊炎,淋病,流行性脑脊髓膜炎,附睾炎,尿道炎,支气管扩张,肺炎,膀胱炎,附件炎,盆腔炎,气管炎,脑膜炎,肾炎,创伤,囊炎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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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滴﹑静注或肌注,成人1天1~2g,分2次;小儿1天40~80mg/kg,分2~4次,并依年龄﹑体重﹑症状适当增减,难治性或严重感染时,成人增加至1天4g,小儿1天150mg/kg,分2~4次给药。静注时,本品0.5g,以4ml以上的灭菌注射用水,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充分摇匀,使之完全溶解;肌注时,以0.5%利多卡因注射液2~3ml充分摇匀,使完全溶解。溶解后,尽快使用,需保存时,冰箱内保存于72小时以内,室温保存24小时内使用。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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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及头孢菌素类有过敏反应史者禁用。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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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静滴、静注或肌注,小儿1天40-80mg/kg,分2-4次,并依年龄、体重、症状适当增减,难治性或严重感染时,小儿1天150mg/kg,分2-4次给药。低体重初生儿慎用。老人用药:老年患者宜酌减给药剂量和延长给药间隔。老年患者生理机能减退,使用本品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可能增加。老年患者缺乏维生素k,使用本品增加出血倾向。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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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前庭大腺炎,巴氏腺炎,败血症,支气管炎,腹膜炎,脓胸,胆囊炎,淋病,流行性脑脊髓膜炎,附睾炎,尿道炎,支气管扩张,肺炎,膀胱炎,附件炎,盆腔炎,气管炎,脑膜炎,肾炎,创伤,囊炎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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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新型半合成β-内酰胺类的广谱抗生素。作用机制是与细胞内膜上的靶位蛋白结合,使细菌不能维持正常形态和正常分裂繁殖,最后溶菌死亡,由于本品对β-内酰胺酶极为稳定,对革兰氏阴性菌和厌氧菌具有强大的抗菌力,对革兰氏阳性菌作用略弱,对绿脓杆菌亦有一定的抗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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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青霉素过敏者﹑肾功能损害者慎用。2.静脉内大量注射,应选择合适部位,缓慢注射﹑以减轻对管壁的刺激及减少静脉炎的发生。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