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前庭大腺炎,巴氏腺炎,败血症,支气管炎,腹膜炎,脓胸,胆囊炎,淋病,流行性脑脊髓膜炎,附睾炎,尿道炎,支气管扩张,肺炎,膀胱炎,附件炎,盆腔炎,气管炎,脑膜炎,肾炎,创伤,囊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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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拉氧头孢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昂丹司琼。 化学名称:2,3-二氢-9-甲基-3-[(2-甲基咪唑-1-基)甲基]-4(1H)-咔唑酮盐酸盐二水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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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海灵化学制药有限公司 |
福安药业集团宁波天衡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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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30103 |
国药准字H10960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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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前庭大腺炎,巴氏腺炎,败血症,支气管炎,腹膜炎,脓胸,胆囊炎,淋病,流行性脑脊髓膜炎,附睾炎,尿道炎,支气管扩张,肺炎,膀胱炎,附件炎,盆腔炎,气管炎,脑膜炎,肾炎,创伤,囊炎 |
止吐药。用于: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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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滴﹑静注或肌注,成人1天1~2g,分2次;小儿1天40~80mg/kg,分2~4次,并依年龄﹑体重﹑症状适当增减,难治性或严重感染时,成人增加至1天4g,小儿1天150mg/kg,分2~4次给药。静注时,本品0.5g,以4ml以上的灭菌注射用水,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充分摇匀,使之完全溶解;肌注时,以0.5%利多卡因注射液2~3ml充分摇匀,使完全溶解。溶解后,尽快使用,需保存时,冰箱内保存于72小时以内,室温保存24小时内使用。 |
1.对于高度催吐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化疗后4小时、8小时各静脉注射昂丹司琼注射液8mg,停止化疗以后每8~12小时口服昂丹司琼片8mg(2片),连用5天。2.对催吐程度不太强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静脉注射昂丹司琼注射液8mg,以后每8~12小时口服昂丹司琼片8mg(2片),连用5天。3.对于放射治疗引起的呕吐:首剂须于放疗前1~2小时口服片剂8mg(2片),以后每8小时口服8mg(2片),疗程视放疗的疗程而定。4.对于预防手术后的恶心呕吐:在麻醉前1小时口服片剂8mg(2片),随后每隔8小时口服片剂8mg(2片)两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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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及头孢菌素类有过敏反应史者禁用。 |
可有头痛、腹部不适、便秘、口干、皮疹、偶见支气管哮喘或过敏反应、短暂性无症状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个别患者有癫痫发作。并有胸痛、心律不齐、低血压及心动过缓的罕见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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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静滴、静注或肌注,小儿1天40-80mg/kg,分2-4次,并依年龄、体重、症状适当增减,难治性或严重感染时,小儿1天150mg/kg,分2-4次给药。低体重初生儿慎用。老人用药:老年患者宜酌减给药剂量和延长给药间隔。老年患者生理机能减退,使用本品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可能增加。老年患者缺乏维生素k,使用本品增加出血倾向。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在人类怀孕期间使用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对动物试验研究未显示对胚胎期、胎儿期、妊娠期、围产期及产后期有直接或间接害处。然而,由于对动物的研究并不完全能够预示人的反应,故不推荐人在怀孕期特别是妊娠头3月使用本品。实验显示,本品可由授乳动物乳汁中分泌,故服用本品时暂停母乳喂养。儿童用药:尚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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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前庭大腺炎,巴氏腺炎,败血症,支气管炎,腹膜炎,脓胸,胆囊炎,淋病,流行性脑脊髓膜炎,附睾炎,尿道炎,支气管扩张,肺炎,膀胱炎,附件炎,盆腔炎,气管炎,脑膜炎,肾炎,创伤,囊炎 |
止吐药。用于: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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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新型半合成β-内酰胺类的广谱抗生素。作用机制是与细胞内膜上的靶位蛋白结合,使细菌不能维持正常形态和正常分裂繁殖,最后溶菌死亡,由于本品对β-内酰胺酶极为稳定,对革兰氏阴性菌和厌氧菌具有强大的抗菌力,对革兰氏阳性菌作用略弱,对绿脓杆菌亦有一定的抗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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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青霉素过敏者﹑肾功能损害者慎用。2.静脉内大量注射,应选择合适部位,缓慢注射﹑以减轻对管壁的刺激及减少静脉炎的发生。 |
1.对肾脏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用药次数和用药途径。 2.对肝功能损害患者,肝功能中度或严重损害患者体内廓清本品的能力显著下降,血清半衰期也显著延长,因此,用药剂量每日不应超过8mg。 3.腹部手术后不宜使用本品,以免掩盖回肠或胃扩张症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