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排卵性月经失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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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乌鸡(去毛爪肠)、鹿角胶、鳖甲(制)、牡蛎(煅)、桑螵蛸、人参、黄芪、当归、白芍、香附(醋制)、天冬、甘草、熟地黄、地黄、川芎、银柴胡、丹参、山药、芡实(炒)、鹿角霜。辅料为蜂蜜。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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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南省宛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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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3448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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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排卵性月经失调,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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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1袋),一日2次。【不良反应】尚不明确【禁忌】尚不明确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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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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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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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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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排卵性月经失调,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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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6、伴有赤带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1个月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