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乳腺癌,子宫内膜癌,前列腺癌,肾癌,前列腺腺瘤,月经不调,功能性子宫出血,子宫内膜异位症,腺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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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醋酸甲羟孕酮。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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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中新制药厂 |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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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2174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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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乳腺癌,子宫内膜癌,前列腺癌,肾癌,前列腺腺瘤,月经不调,功能性子宫出血,子宫内膜异位症,腺癌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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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本品须在有经验医生指导下服用。乳腺癌:推荐每日0.5-1.5g,甚至每日高达2g(大剂量可分成每天2-3次用药)。子宫内膜癌﹑前列腺癌及肾癌等激素依赖性肿瘤:每日0.1-0.5g。一般一次0.1g,一日三次,或一次口服0.5g,每日一次。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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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醋酸甲羟孕酮过敏者禁用;血栓性静脉炎﹑血栓栓塞性疾病﹑严重肝功能不全﹑流产﹑骨转移肿瘤患者中可能出现的高钙血症,原因不明的子宫出血禁用;妊娠妇女禁用。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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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怀孕初期用孕酮会导致婴儿心脏畸形的发生。另外,有怀孕期间采用高剂量治疗而导致女性胎儿雄性化的报道。因此,醋酸甲羟孕酮禁用于怀孕期妇女。文献报道醋酸甲羟孕酮可经乳汁分泌,虽然没有对新生儿产生不良反应的报告,建议在使用醋酸甲羟孕酮片治疗期间避免哺乳。儿童用药:不适用于儿童。老人用药:与成人患者相同,参见【用法用量】具体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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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乳腺癌,子宫内膜癌,前列腺癌,肾癌,前列腺腺瘤,月经不调,功能性子宫出血,子宫内膜异位症,腺癌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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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孕激素类药,作用于子宫内膜,能促进子宫内膜的增殖分泌,通过对下丘脑的负反馈,抑制垂体前叶促黄体生成激素的释放,抑制卵巢的排卵过程。抗癌作用可能与抗雌激素作用有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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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动物试验表明醋酸甲羟孕酮具有肾上腺皮质激素活性,在人体上也发现有同样作用。长期用高剂量治疗的病人应仔细观察通常与肾上腺治疗有关的症状,如高血压、哮喘、癫痫症、偏头痛,或其他可能因体液潴留而导致恶化的情况;卟啉症和有精神抑郁史患者,治疗时应小心。2.必须注意到小猎犬长期给予醋酸甲羟孕酮,可导致出现乳房结节,并且偶尔为恶性。此项结果对人体尚无定论。3.醋酸甲羟孕酮会升高血浆中钙的水平,在治疗乳腺癌时有个别高钙血症的报道。4.本药应放置于儿童无法接触的地方。警告:5.醋酸甲羟 |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