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膀胱炎,肾盂肾炎,前列腺炎,附睾炎,淋病,奈瑟菌性尿道炎,伤寒沙门菌感染,细菌性痢疾,皮肤软组织感染,骨感染,腹腔感染,盆腔感染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氟罗沙星。 |
熊胆粉、冰片、猪胆粉。 |
|
生产企业 |
江西长江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新时代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4047 |
国药准字Z20030093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膀胱炎,肾盂肾炎,前列腺炎,附睾炎,淋病,奈瑟菌性尿道炎,伤寒沙门菌感染,细菌性痢疾,皮肤软组织感染,骨感染,腹腔感染,盆腔感染 |
清热解毒,凉血止血,用于热证便血。对各期内痔、便血及混合痔肿胀等有较好的疗效。 |
|
用法用量 |
避光缓慢静脉滴注,一次0.2~0.4g,一日1次。 |
直肠给药。一次1粒,一日2次,或遵医嘱。 |
|
副作用 |
1.对本品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孕妇﹑哺乳期妇女及18岁以下患者禁用。 |
偶见腹泻,肛门瘙痒,对症治疗后症状消失。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氟喹诺酮类可透过血胎盘屏障,并可分泌至乳汁中,其浓度接近血药浓度,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氟喹诺酮类可使犬的承重关节软骨发生永久性损害而致跛行,在其他几种未成年动物中也可致关节病发生,故18岁以下患者禁用。在由多重耐药菌引起的感染,细菌仅对氟喹诺酮类呈现敏感时,权衡利弊后小儿才可应用本品。老人用药:老年患者肾功能有所减退,用药量应酌减。 |
|
|
成分 |
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膀胱炎,肾盂肾炎,前列腺炎,附睾炎,淋病,奈瑟菌性尿道炎,伤寒沙门菌感染,细菌性痢疾,皮肤软组织感染,骨感染,腹腔感染,盆腔感染 |
清热解毒,凉血止血,用于热证便血。对各期内痔、便血及混合痔肿胀等有较好的疗效。 |
|
药理作用 |
本品为喹诺酮类抗菌药,对革兰阴性菌,包括大肠埃希菌、肺炎杆菌、变形杆菌属、伤寒沙门菌、副伤寒沙门菌、志贺菌属、阴沟肠杆菌、产气肠杆菌、枸橼酸菌属、粘质沙雷菌、铜绿假单胞菌、脑膜炎奈瑟菌、流感嗜血杆菌、摩拉卡他菌、嗜肺军团菌、淋病奈瑟、菌等均有较强的抗菌作用。对葡萄球菌属、溶血链球菌等革兰阳性球菌也具有中等抗菌作用。 |
||
注意事项 |
1.肾功能减退者慎用,若使用,应根据减退程度调整剂量。2.肝功能不全者慎用,若使用,应注意监测肝功能。3.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包括脑动脉硬化或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权衡利弊应用。4.喹诺酮类药物间存在交叉过敏反应,对任何一种喹诺酮类过敏者不宜使用本品。5.患者的尿pH值在7以上时易发生结晶尿,故每日饮水量必须充足,以使每日尿量保持在1200~1500ml以上。6.本品可引起光敏反应,至少在光照后12小时才可接受治疗,治疗期间及治疗后数天内应避免过长时间 |
1.孕妇慎用;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3.保持大便通畅;4.内痔出血过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应去医院就诊;5.严重肝、肾疾患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