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膀胱炎,肾盂肾炎,前列腺炎,附睾炎,淋病,奈瑟菌性尿道炎,伤寒沙门菌感染,细菌性痢疾,皮肤软组织感染,骨感染,腹腔感染,盆腔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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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氟罗沙星。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含甲硝唑0.2g,人工牛黄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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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长江药业有限公司 |
湖南马王堆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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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4047 |
国药准字H430218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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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膀胱炎,肾盂肾炎,前列腺炎,附睾炎,淋病,奈瑟菌性尿道炎,伤寒沙门菌感染,细菌性痢疾,皮肤软组织感染,骨感染,腹腔感染,盆腔感染 |
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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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避光缓慢静脉滴注,一次0.2~0.4g,一日1次。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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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孕妇﹑哺乳期妇女及18岁以下患者禁用。 |
1.本品最严重不良反应为高剂量时可引起癫病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期用药时可产生持续性周围神经病变。 2. 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有: (1) 胃肠道反应, 如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泻、腹部不适、 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 (2)可逆性粒细胞减少。 (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瘙痒等。 (4)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 (5)其他有发热、阴道念珠菌感染、膀胱炎、排尿困难、尿液颜色发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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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氟喹诺酮类可透过血胎盘屏障,并可分泌至乳汁中,其浓度接近血药浓度,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氟喹诺酮类可使犬的承重关节软骨发生永久性损害而致跛行,在其他几种未成年动物中也可致关节病发生,故18岁以下患者禁用。在由多重耐药菌引起的感染,细菌仅对氟喹诺酮类呈现敏感时,权衡利弊后小儿才可应用本品。老人用药:老年患者肾功能有所减退,用药量应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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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膀胱炎,肾盂肾炎,前列腺炎,附睾炎,淋病,奈瑟菌性尿道炎,伤寒沙门菌感染,细菌性痢疾,皮肤软组织感染,骨感染,腹腔感染,盆腔感染 |
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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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喹诺酮类抗菌药,对革兰阴性菌,包括大肠埃希菌、肺炎杆菌、变形杆菌属、伤寒沙门菌、副伤寒沙门菌、志贺菌属、阴沟肠杆菌、产气肠杆菌、枸橼酸菌属、粘质沙雷菌、铜绿假单胞菌、脑膜炎奈瑟菌、流感嗜血杆菌、摩拉卡他菌、嗜肺军团菌、淋病奈瑟、菌等均有较强的抗菌作用。对葡萄球菌属、溶血链球菌等革兰阳性球菌也具有中等抗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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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肾功能减退者慎用,若使用,应根据减退程度调整剂量。2.肝功能不全者慎用,若使用,应注意监测肝功能。3.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包括脑动脉硬化或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权衡利弊应用。4.喹诺酮类药物间存在交叉过敏反应,对任何一种喹诺酮类过敏者不宜使用本品。5.患者的尿pH值在7以上时易发生结晶尿,故每日饮水量必须充足,以使每日尿量保持在1200~1500ml以上。6.本品可引起光敏反应,至少在光照后12小时才可接受治疗,治疗期间及治疗后数天内应避免过长时间 |
1、致癌、致突变作用: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未证实。 2、使用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 3、本品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三酰甘油、己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 4、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过程,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患者可出现腹部痉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 5、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减慢,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蓄积,应减量使用,并作血药浓度监测。 6、 本品可自胃液持续清除,某些放置胃管作吸引减压者,可引起血药浓度下降。血液透析时,本品及代谢物迅速被清除,故应用本品不需减量。 7、念珠菌感染者应用本品,其症状会加重,需同时给抗真菌治疗 8、厌氧菌感染合井肾功能衰竭患者,给药间隔时间应由8小时延长至12小时,9、治疗阴道滴虫病时,需同时治疗其性伴侣。 10、重复一个疗程前,应做白细胞计数。 11、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