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轻度及中等度疼痛,如牙科、产科或矫形科手术后的疼痛,以及软组织损伤性疼痛及骨骼、关节疼痛。此外,还用于痛经、血管性头痛及癌性疼痛等。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甲芬那酸。  | 
                        
                             醋酸地塞米松0.3毫克,  | 
                    |
| 生产企业 |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金花制药厂  | 
                        
                             深圳太太药业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1021916  | 
                        
                             国药准字H19991372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轻度及中等度疼痛,如牙科、产科或矫形科手术后的疼痛,以及软组织损伤性疼痛及骨骼、关节疼痛。此外,还用于痛经、血管性头痛及癌性疼痛等。  | 
                        
                             用于非感染性口腔黏膜溃疡。  |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常用量:镇痛或治疗痛经,开始0.5g(2粒),继用0.25g(1粒),每6小时1次,一疗程用药不超过7日。  | 
                        
                             贴于患处。一次1片,一日总量不超过3片,连用不得超过1周。洗净手指后粘少许唾液粘...  | 
                    |
| 副作用 | 
                             1.对本品及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2.炎性肠病;3.活动性消化性溃疡者。  | 
                        
                             1.偶见皮疹等过敏反应。  | 
                    |
| 禁忌 | 
                             
  | 
                        
                             
  | 
                    |
| 成分 | 
                             用于轻度及中等度疼痛,如牙科、产科或矫形科手术后的疼痛,以及软组织损伤性疼痛及骨骼、关节疼痛。此外,还用于痛经、血管性头痛及癌性疼痛等。  | 
                        
                             用于非感染性口腔黏膜溃疡。  | 
                    |
| 药理作用 | 
                             1.胃肠道反应较常见,如腹部不适、胃烧灼感、食欲下降、恶心、腹痛、腹泻、消化不良。严重者可引起消化性溃疡。2.其它:精神抑郁、头晕、头痛、易激惹、视力模糊、多汗、气短、睡眠困难等,过敏性皮疹少见。  | 
                        
                             本品为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具有抗炎、抗过敏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对本品可有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本品也可引起支气管痉挛。2.本品宜于饭后或与食物同服,以减少对胃肠道的刺激。3.本品不宜长期应用,一般每次用药疗程不应超过7天。4.用药期间一旦出现腹泻及皮疹,应及时停药。5.应用化疗的肿瘤患者应慎用,因可增加胃肠及肾脏毒性及抑制血小板功能。6.对实验室检查的干扰:血清尿素氮和钾浓度可升高,凝血酶原时间可延长,血清转氨酶可增高。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仅限口腔使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