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慢性髓性白血病、恶性胃肠道间质肿瘤、费城染色体阳性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慢性髓性白血病加速期和急变期、不能切除或转移性恶性胃肠道间质肿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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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活性成份为甲磺酸伊马替尼。化学名称:4-[(4-甲基-1-哌嗪)甲基]-N-[4-甲基-3-[[4-(3-吡啶)-2-嘧啶]氨基]苯基]-苯胺甲磺酸盐。分子式:C29H31N70·CH4S03,分子量:589.7。 |
本品主要成份为奥沙利铂。其化学名称为:(1R-反式)-(1,2-环己二胺-N,N’)[草酸(Z-)-O,O’]合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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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长青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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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213522 |
国药准字H200206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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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慢性髓性白血病、恶性胃肠道间质肿瘤、费城染色体阳性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慢性髓性白血病加速期和急变期、不能切除或转移性恶性胃肠道间质肿瘤。 |
适用于经过氟尿嘧啶治疗失败之后的结、直肠癌转移的患者,可单独或联合氟尿嘧啶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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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成人慢性髓性白血病(CML)患者:初始剂量400mg/天,与食物同服。若耐受良好,可增至600mg/天。儿童患者:根据体重调整剂量,通常为260mg/m²/天,分两次服用。 |
在单独或联合用药时,推荐剂量为130mg/m2,加入250~500ml5%葡萄糖溶液中输注2~6个小时。没有主要毒性出现时,每3周(21天)给药1次。剂量的调整应以安全性,尤其是神经学的安全性为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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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可能的副作用包括皮疹、肌肉骨骼疼痛、腹泻、恶心、水肿、疲劳和肝功能异常。 |
1.对铂类衍生物有过敏者禁用; 2.妊娠及哺乳期间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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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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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慢性髓性白血病、恶性胃肠道间质肿瘤、费城染色体阳性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慢性髓性白血病加速期和急变期、不能切除或转移性恶性胃肠道间质肿瘤。 |
适用于经过氟尿嘧啶治疗失败之后的结、直肠癌转移的患者,可单独或联合氟尿嘧啶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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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血液学方面的不良反应主要是:贫血,白细胞减少,粒细胞减少及血小板减少。2.非血液学方面的不良反应主要是:恶心、呕吐、腹泻。3.神经系统:以末梢神经炎为主要表现,有时可有口腔周围、上呼吸道和上消化道的痉挛及感觉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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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成人慢性髓性白血病(CML)患者:初始剂量400mg/天,与食物同服。若耐受良好,可增至600mg/天。儿童患者:根据体重调整剂量,通常为260mg/m²/天,分两次服用。 |
1.奥沙利铂应在具有抗癌化疗经验的医师的监督下使用。特别是与具有潜在性神经毒性的药物联合用药时,应严密监测奥沙利铂的神经学安全性; 2.应给予预防性和/或治疗性的止吐用药; 3.当出现血液毒性时(白细胞2000/mm3或血小板5000/mm3),应推迟下周期用药,直至恢复; 4.在每一疗程治疗之前应进行血液计数和分类,在治疗开始之前应进行神经学检查,之后应定期进行; 5.患者在两个疗程之间持续存在疼痛性感觉异常或/和功能障碍时,本品用量应减少25%调整剂量后若症状仍存在或加重,应停药; 6.不要与碱性的药物或介质、氯化合物、碱性制剂等一起使用,也不要用含铝的静脉注射器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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