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恶性肿瘤、银屑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多肌炎、皮肌炎、结节性红斑、重症肌无力、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大疱性皮肤病、天疱疮、剥脱性皮炎、坏死松解性皮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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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甲氨蝶呤。 | 本品化学名称为:1,6-二溴-1,6-二去氧-D-甘露醇。 | |
| 生产企业 | 通化茂祥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赛而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2674 | 国药准字H11020216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恶性肿瘤、银屑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多肌炎、皮肌炎、结节性红斑、重症肌无力、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大疱性皮肤病、天疱疮、剥脱性皮炎、坏死松解性皮炎。 | 对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有较好疗效。 | |
| 用法用量 | 成人口服,每周1次,每次7.530mg,根据病情调整剂量。儿童根据体重调整剂量。 | 口服:每次0.2~0.3g,每日一次,3~6周为一疗程,维持量,每周0.25g或开始每日0.125~0.25g,当白细胞降至20×109/L时改为每2~3日口服0.125~0.25g,连用12周。 | |
| 副作用 | 副作用可能包括恶心、呕吐、腹泻、口腔溃疡、脱发、肝功能异常、骨髓抑制等。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应禁用。 | |
| 禁忌 |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禁用。 | |
| 成分 | 恶性肿瘤、银屑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多肌炎、皮肌炎、结节性红斑、重症肌无力、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大疱性皮肤病、天疱疮、剥脱性皮炎、坏死松解性皮炎。 | 对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有较好疗效。 | |
| 药理作用 | 为糖类烷化剂,口服吸收完全,在体内释放氢溴酸后,形成双环氧乙烷化合物显效。具有抑制癌细胞分裂的作用。 | ||
| 注意事项 | 成人口服,每周1次,每次7.530mg,根据病情调整剂量。儿童根据体重调整剂量。 | 肾功能不全及出血体质者禁用,勿与细胞毒药物和x线照射并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