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心绞痛、心肌梗死、心力衰竭、心律失常、高脂血症、脑梗塞、脑出血、短暂性脑缺血发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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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益母草、红花、花椒(炭)、水蛭(制)、当归、苏木、三棱(醋炙)、两头尖、川芎、降香、香附(醋炙)、人参、高良姜、姜黄、没药(醋炙)、苦杏仁(炒)、大黄、紫苏子、小茴香(盐炒)、桃仁、五灵脂(醋炙)、虻虫、鳖甲、丁香、延胡索(醋炙)、白芍、蒲黄(炭)、乳香(醋炙)、干漆(煅)、吴茱萸(甘草水炙)、阿魏、肉桂、艾叶(炙)、熟地黄。 |
盐酸昂丹司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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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成都地奥集团天府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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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042 |
国药准字H10970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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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心绞痛、心肌梗死、心力衰竭、心律失常、高脂血症、脑梗塞、脑出血、短暂性脑缺血发作。 |
止吐药。用于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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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成人每日三次,每次10毫升,儿童酌减。 |
1.对于高度催吐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化疗后4小时、8小时各静脉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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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可能的副作用包括恶心、呕吐、腹泻、腹痛、皮疹等。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并及时报告任何不良反应。 |
可有头痛、腹部不适、便秘、口干、皮疹、偶见支气管哮喘或过敏反应、短暂性无症状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个别患者有癫痫发作。并有胸痛、心律不齐、低血压及心动过缓的罕见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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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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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心绞痛、心肌梗死、心力衰竭、心律失常、高脂血症、脑梗塞、脑出血、短暂性脑缺血发作。 |
止吐药。用于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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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成人每日三次,每次10毫升,儿童酌减。 |
1.对肾脏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用药次数和用药途径。2.对肝功能损害患者,肝功能中度或严重损害患者体内廓清本品的能力显著下降,血清半衰期也显著延长,因此,用药剂量每日不应超过8mg。3.腹部手术后不宜使用本品,以免掩盖回肠或胃扩张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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