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心绞痛、心肌梗死、心力衰竭、心律失常、高脂血症、脑梗塞、脑出血、短暂性脑缺血发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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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益母草、红花、花椒(炭)、水蛭(制)、当归、苏木、三棱(醋炙)、两头尖、川芎、降香、香附(醋炙)、人参、高良姜、姜黄、没药(醋炙)、苦杏仁(炒)、大黄、紫苏子、小茴香(盐炒)、桃仁、五灵脂(醋炙)、虻虫、鳖甲、丁香、延胡索(醋炙)、白芍、蒲黄(炭)、乳香(醋炙)、干漆(煅)、吴茱萸(甘草水炙)、阿魏、肉桂、艾叶(炙)、熟地黄。 |
本品主要成分为酒石酸长春瑞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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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成都地奥集团天府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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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042 |
国药准字H20041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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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心绞痛、心肌梗死、心力衰竭、心律失常、高脂血症、脑梗塞、脑出血、短暂性脑缺血发作。 |
本品适用于非小细胞肺癌、乳腺癌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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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成人每日三次,每次10毫升,儿童酌减。 |
本品只能静脉给药。单药化疗:推荐剂量按体表面积:25~30mg/m2,临用前加生理盐水溶解。联合化疗:依照所用方案选用剂量和给药时间。一般按体表面积:25~30mg/m2。药物必须溶于生理盐水,于短时间内(15~20分钟)静脉输入,然后滴生理盐水冲洗静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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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可能的副作用包括恶心、呕吐、腹泻、腹痛、皮疹等。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并及时报告任何不良反应。 |
妊娠期、哺乳期妇女及严重肝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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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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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心绞痛、心肌梗死、心力衰竭、心律失常、高脂血症、脑梗塞、脑出血、短暂性脑缺血发作。 |
本品适用于非小细胞肺癌、乳腺癌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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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为广谱抗肿瘤药,是长春碱半合成衍生物,主要通过抑制着丝点微管蛋白的聚合,使细胞分裂停止于有丝分裂的中期,是一细胞周期特异性的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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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成人每日三次,每次10毫升,儿童酌减。 |
1治疗必须在严密的血液学监测下进行,每次用药前均须检查外周血象。 2当粒细胞减少时(<2000/mm3=,应停药至血象恢复正常。 3肝功能不全时应减少用药的剂量。 4肾功能不全时应慎重用药。 5冶疗操作时应谨防药物污染眼球,药物在一定压力下喷射入眼时可导致角膜溃疡。 6在进行包括肝脏的放疗时,忌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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