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非小细胞肺癌、胰腺癌、结直肠癌、肾细胞癌、头颈部肿瘤、食管癌、膀胱癌、乳腺癌、卵巢癌、宫颈癌、肝癌、胃癌、胆管癌、淋巴瘤、黑色素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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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详见说明书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马蔺子甲素,6-甲氧基-2-△10'-顺十七烯-1,4-苯醌。但也含有部分马蔺子乙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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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南京优科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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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213070 |
国药准字H19980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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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非小细胞肺癌、胰腺癌、结直肠癌、肾细胞癌、头颈部肿瘤、食管癌、膀胱癌、乳腺癌、卵巢癌、宫颈癌、肝癌、胃癌、胆管癌、淋巴瘤、黑色素瘤 |
本品为放射增敏剂,用于放射治疗的肺癌、食道癌和头颈部癌等的放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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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成人推荐剂量为每日250毫克,口服,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可与或不与食物同服。 |
饭后口服,一日2次,一次2粒,分别于放疗前、后服用。小儿酌减。本品应在接受放疗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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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皮疹、腹泻、肝功能异常、恶心、呕吐、食欲减退、口腔炎、疲劳、呼吸困难、间质性肺病。 |
部分患者有轻度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腹泻等,其发生率较单纯放射治疗时高,一般不影响继续用药,个别反应患者,可减量或对症治疗,饭后服用可减少胃的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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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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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非小细胞肺癌、胰腺癌、结直肠癌、肾细胞癌、头颈部肿瘤、食管癌、膀胱癌、乳腺癌、卵巢癌、宫颈癌、肝癌、胃癌、胆管癌、淋巴瘤、黑色素瘤 |
本品为放射增敏剂,用于放射治疗的肺癌、食道癌和头颈部癌等的放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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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 服药期间避免同时使用CYP3A4强抑制剂或诱导剂;2. 监测肝功能;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 避免与食物同服;5. 出现严重皮疹或肝功能异常时需停药。 |
1.本品宜避光保存。2.在放疗期间应持续服药,以免影响疗效。3.因本药可引起恶心、呕吐、腹泻,建议从小剂量开始服用(一日1~2粒);若出现以上反应可对症治疗,对症治疗药物不影响马蔺子素的疗效。4.本药宜饭后服用,以减少胃肠反应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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