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吉非替尼片

吉非替尼片

处方药 处方药

南京优科制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非小细胞肺癌、胰腺癌、结直肠癌、肾细胞癌、头颈部肿瘤、食管癌、膀胱癌、乳腺癌、卵巢癌、宫颈癌、肝癌、胃癌、胆管癌、淋巴瘤、黑色素瘤

查看说明书
吉非替尼片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吉非替尼片
吉非替尼片
替莫唑胺胶囊
替莫唑胺胶囊
主要成分

详见说明书

替莫唑胺

生产企业

南京优科制药有限公司

江苏天士力帝益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213070

国药准字H2006088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非小细胞肺癌、胰腺癌、结直肠癌、肾细胞癌、头颈部肿瘤、食管癌、膀胱癌、乳腺癌、卵巢癌、宫颈癌、肝癌、胃癌、胆管癌、淋巴瘤、黑色素瘤

本品用于治疗: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开始先与放疗联合治疗,随后作为辅助治疗;常规治疗后复发或进展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或间变性星形细胞瘤。

用法用量

成人推荐剂量为每日250毫克,口服,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可与或不与食物同服。

本药第一疗程28天,最初剂量为按体表面积口服一次150mg/ m2 ,一日一次。在28天为一治疗周期连续服用5天。如果治疗周期内,第22天与第29天(下一周期的第一天)测得的绝对中性粒细胞数(ANC)≥1.5×109/L,血小板数为≥100×109/L时,下一周期剂量为按体表面积口服200mg/m2,一日1次。在28天的治疗周期内连续服用5天。在治疗期间,第22天(首次给药后的21天)或其后48小时内检测病人的全血数,之后每星期测定一次,直到测得的绝对中性粒细胞数(ANC)≥1.5×109/L,血小板数为≥100×109/L时,再进行下一周期的治疗。在任意治疗周期内,如果测得的绝对中性粒细胞数(ANC)<1.0×109/L或者血小板数为<50×109/L时,下一周期的剂量将减少50mg/m2,但不得低于推荐剂量100mg/m2。

副作用

皮疹、腹泻、肝功能异常、恶心、呕吐、食欲减退、口腔炎、疲劳、呼吸困难、间质性肺病。

1对本品及辅料过敏者禁用。 2由于替莫唑胺与达卡巴嗪均代谢为MTIC,对达卡巴嗪过敏者禁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遵医嘱。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遵医嘱。 老人注意事项: 遵医嘱。

成分

非小细胞肺癌、胰腺癌、结直肠癌、肾细胞癌、头颈部肿瘤、食管癌、膀胱癌、乳腺癌、卵巢癌、宫颈癌、肝癌、胃癌、胆管癌、淋巴瘤、黑色素瘤

本品用于治疗: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开始先与放疗联合治疗,随后作为辅助治疗;常规治疗后复发或进展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或间变性星形细胞瘤。

药理作用

服用雷尼替丁不改变替莫唑胺及MTIC和Cmax及AUC,服用丙戊酸可使替莫唑胺消除率降低5%;不明确服用地塞米松、丙氧拉嗪、苯妥英、卡马西平、昂丹司琼、H2受体拮抗剂或苯巴比妥对口服替莫唑胺消除率的影响。

注意事项

1. 服药期间避免同时使用CYP3A4强抑制剂或诱导剂;2. 监测肝功能;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 避免与食物同服;5. 出现严重皮疹或肝功能异常时需停药。

1.有可能出现骨髓抑制,给药前患者必须进行绝对中性粒细胞及血小板数检查。在治疗第22天(首次给药后的21天)或其后48小时内检测病人的全血数,之后每星期测定一次,直到测得的绝对中性粒细胞数(ANC)ge;15times;109/L,血小板数为ge;100times;109/L时,再进行下一周期的治疗。 2.肝、肾机能损伤病人慎用本品。 3.替莫唑胺影响睾丸的功能,男性病人应采取避孕措施。 4.女性病人在接受替莫唑胺治疗时应避免怀孕。

药企入驻申请快捷、曝光率高

填写入驻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