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酸阿法替尼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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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非小细胞肺癌、肺鳞状细胞癌、肺腺癌、胃癌、食管癌、头颈部鳞状细胞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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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马来酸阿法替尼。  | 
                        
                             本品主要成份为奥沙利铂。其化学名称为:(1R-反式)-(1,2-环己二胺-N,N’)[草酸(Z-)-O,O’]合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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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上海勃林格殷格翰药业有限公司(分包装)  | 
                        
                             成都长青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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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H20170068  | 
                        
                             国药准字H200206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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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非小细胞肺癌、肺鳞状细胞癌、肺腺癌、胃癌、食管癌、头颈部鳞状细胞癌。  | 
                        
                             适用于经过氟尿嘧啶治疗失败之后的结、直肠癌转移的患者,可单独或联合氟尿嘧啶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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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成人推荐剂量为40mg,每日一次,随餐服用。根据患者耐受性和疗效调整剂量,最大剂量不超过50mg。  | 
                        
                             在单独或联合用药时,推荐剂量为130mg/m2,加入250~500ml5%葡萄糖溶液中输注2~6个小时。没有主要毒性出现时,每3周(21天)给药1次。剂量的调整应以安全性,尤其是神经学的安全性为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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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 腹泻 2. 皮疹 3. 口腔炎 4. 甲沟炎 5. 肝功能异常 6. 高血压 7. 蛋白尿 8. 疲劳 9. 食欲减退 10. 体重下降  | 
                        
                             1.对铂类衍生物有过敏者禁用; 2.妊娠及哺乳期间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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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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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非小细胞肺癌、肺鳞状细胞癌、肺腺癌、胃癌、食管癌、头颈部鳞状细胞癌。  | 
                        
                             适用于经过氟尿嘧啶治疗失败之后的结、直肠癌转移的患者,可单独或联合氟尿嘧啶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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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血液学方面的不良反应主要是:贫血,白细胞减少,粒细胞减少及血小板减少。2.非血液学方面的不良反应主要是:恶心、呕吐、腹泻。3.神经系统:以末梢神经炎为主要表现,有时可有口腔周围、上呼吸道和上消化道的痉挛及感觉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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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肝功能不全患者需调整剂量;3. 避免与CYP3A4强抑制剂或诱导剂合用;4. 定期监测血压;5. 出现严重皮疹时需停药。  | 
                        
                             1.奥沙利铂应在具有抗癌化疗经验的医师的监督下使用。特别是与具有潜在性神经毒性的药物联合用药时,应严密监测奥沙利铂的神经学安全性; 2.应给予预防性和/或治疗性的止吐用药; 3.当出现血液毒性时(白细胞2000/mm3或血小板5000/mm3),应推迟下周期用药,直至恢复; 4.在每一疗程治疗之前应进行血液计数和分类,在治疗开始之前应进行神经学检查,之后应定期进行; 5.患者在两个疗程之间持续存在疼痛性感觉异常或/和功能障碍时,本品用量应减少25%调整剂量后若症状仍存在或加重,应停药; 6.不要与碱性的药物或介质、氯化合物、碱性制剂等一起使用,也不要用含铝的静脉注射器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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