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治疗痈疽疔毒、瘰疬、流注、癌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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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体外培育牛黄、人工麝香、乳香(醋制)、没药(醋制)。 |
本品主要成分为酒石酸长春瑞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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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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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3534 |
国药准字H20041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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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治疗痈疽疔毒、瘰疬、流注、癌肿等。 |
本品适用于非小细胞肺癌、乳腺癌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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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或遵医嘱。 |
本品只能静脉给药。单药化疗:推荐剂量按体表面积:25~30mg/m2,临用前加生理盐水溶解。联合化疗:依照所用方案选用剂量和给药时间。一般按体表面积:25~30mg/m2。药物必须溶于生理盐水,于短时间内(15~20分钟)静脉输入,然后滴生理盐水冲洗静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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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服用该药品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包括:恶心、呕吐、腹泻、腹痛、皮疹、头痛、头晕等。建议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并密切关注身体反应。 |
妊娠期、哺乳期妇女及严重肝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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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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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治疗痈疽疔毒、瘰疬、流注、癌肿等。 |
本品适用于非小细胞肺癌、乳腺癌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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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为广谱抗肿瘤药,是长春碱半合成衍生物,主要通过抑制着丝点微管蛋白的聚合,使细胞分裂停止于有丝分裂的中期,是一细胞周期特异性的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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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慎用;2.过敏体质者慎用;3.服用期间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4.服用期间不宜同时服用其他中药;5.如出现不适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
1治疗必须在严密的血液学监测下进行,每次用药前均须检查外周血象。 2当粒细胞减少时(<2000/mm3=,应停药至血象恢复正常。 3肝功能不全时应减少用药的剂量。 4肾功能不全时应慎重用药。 5冶疗操作时应谨防药物污染眼球,药物在一定压力下喷射入眼时可导致角膜溃疡。 6在进行包括肝脏的放疗时,忌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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