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结肠癌、直肠癌、胃癌、肝癌、乳腺癌、卵巢癌、宫颈癌、膀胱癌、头颈部癌、肺癌、食管癌、胰腺癌、肾癌、前列腺癌、恶性淋巴瘤、白血病等。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氟尿嘧啶乳状液口服液体制剂,含氟尿嘧啶(C4H3FN2O2)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 |
本品主要成份为醋酸甲地孕酮。 |
|
| 生产企业 |
湖南中和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信谊天平药业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3021906 |
国药准字H20053712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结肠癌、直肠癌、胃癌、肝癌、乳腺癌、卵巢癌、宫颈癌、膀胱癌、头颈部癌、肺癌、食管癌、胰腺癌、肾癌、前列腺癌、恶性淋巴瘤、白血病等。 |
用于激素依赖性肿瘤的姑息治疗,包括子宫内膜癌和乳腺癌。 |
|
| 用法用量 |
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0.25~0.5g,一日3次,总量20~30g为一疗程。 |
口服,须遵医嘱用药。 用量:1.乳腺癌,每天1片(160mg),一次或分次口服用... |
|
| 副作用 |
副作用包括恶心、呕吐、腹泻、口腔炎、皮疹、脱发、白细胞减少等。 |
可能导致月经不规律、乳房胀痛、体重增加、情绪波动、头痛、恶心、皮疹等副作用。 |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由于在妊娠期头四个月内,应用孕酮类药物对胎儿具有潜在性伤害,故不应推荐在妊娠期头四个月内应用本品。 2.本品对于新生儿具有潜在的毒害作用,哺乳期的妇女在用药期间应停止哺乳。 儿童用药:对于儿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得到证明。 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
| 成分 |
结肠癌、直肠癌、胃癌、肝癌、乳腺癌、卵巢癌、宫颈癌、膀胱癌、头颈部癌、肺癌、食管癌、胰腺癌、肾癌、前列腺癌、恶性淋巴瘤、白血病等。 |
用于激素依赖性肿瘤的姑息治疗,包括子宫内膜癌和乳腺癌。 |
|
| 药理作用 |
药理作用: 本品为孕激素,对激素依赖性肿瘤生长有一定的抑制作用,其作用机理可能是通过抑制垂体促性腺激素的分泌,并影响雌激素的分泌;此外,本品还通过作用于雌激素受体,干扰其与雌激素的结合等作用,抑制肿瘤细胞的生长。 毒理研究: 生殖毒性试验提示,高剂量的甲地孕酮对某些雄性大鼠胎儿有可逆性的雌性化作用。 据国外说明书记载,本品给予雌性犬时间达7年,有增加良性和恶性乳腺肿瘤发生的现象,但是,在大鼠和猴的可比较性研究中并未发现此现象,对于犬和人之间肿瘤发生的相关性目前尚不清楚,所以在使用时,应进行利益和风险的评价。 |
||
| 注意事项 |
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0.25~0.5g,一日3次,总量20~30g为一疗程。 |
可能导致月经不规律、乳房胀痛、体重增加、情绪波动、头痛、恶心、皮疹等副作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