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单纯饮食控制不满意的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人,尤其是肥胖者。本品不但有降血糖作用,还可能有减轻体重的作用。对某些磺酰脲类无效的病例有效。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二甲双胍 |
(±)5–[[4–[2–(5–乙基–2–吡啶基)乙氧基]苯基]甲基]–2,4–噻唑烷二酮盐酸盐 |
|
生产企业 |
陕西博森生物制药股份集团有限公司 |
四川绿叶宝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725 |
国药准字H20050136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单纯饮食控制不满意的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人,尤其是肥胖者。本品不但有降血糖作用,还可能有减轻体重的作用。对某些磺酰脲类无效的病例有效。 |
用于治疗2型糖尿病(非胰岛素依赖性糖尿病,NIDDM)。盐酸吡格列酮可单独使用,当饮食控制、体育锻炼和单药治疗不能满意控制血糖时,它也可与磺脲、二甲双胍类或胰岛素合用。 |
|
用法用量 |
口服,进食时或餐后服。开始用量通常为每日一次,一次二粒,晚餐时服用,根据血糖和尿糖调整用量,每日量大剂量不超过8粒。如果每日一次,每次8粒不能达到满意的疗效,可改为每日二次,每次4粒。 |
用于治疗2型糖尿病(非胰岛素依赖性糖尿病,NIDDM)。 盐酸吡格列酮可单独使用,当饮食控制、体育锻炼和单药治疗不能满意控制血糖时,它也可与磺脲、二甲双胍类或胰岛素合用。口服,每日一次,服药与进食无关。糖尿病治疗应个体化。 单药治疗:单用饮食控制和体育锻炼不足以控制血糖时,可进行盐酸吡格列酮单药治疗,初始剂量可为每日一次,一次1粒(15mg)或2粒(30mg)。如对初始剂量反应不佳,可加量,直至每日一次,一次3粒(45mg)。 联合 |
|
副作用 |
2型糖尿病伴有酮症酸中毒、肝及肾功能不全、肺功能不全、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死、严重感染和外伤、重大手术及临床有低血压和缺氧情况:既往有乳酸性酸中毒史者,以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盐酸吡格列酮禁用于对本品以及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的病人。 |
|
禁忌 |
|
|
|
成分 |
用于单纯饮食控制不满意的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人,尤其是肥胖者。本品不但有降血糖作用,还可能有减轻体重的作用。对某些磺酰脲类无效的病例有效。 |
用于治疗2型糖尿病(非胰岛素依赖性糖尿病,NIDDM)。盐酸吡格列酮可单独使用,当饮食控制、体育锻炼和单药治疗不能满意控制血糖时,它也可与磺脲、二甲双胍类或胰岛素合用。 |
|
药理作用 |
1.常见的有恶心、呕吐、腹泻、味觉异常等; 2.有时可出现腹痛、便秘、腹胀、消化不良、胃灼热,以及头晕、头痛、流感样症状、肌肉疼痛、低血压、心悸、潮红、寒战、胸部不适、皮疹、乏力、疲倦等; 3.乳酸酸中毒虽然发生率很低,但应予注意,临床表现为呕吐、腹痛、过度换气、神志障碍等; 4.可减少肠道吸收维生素B12,使血红蛋白减少,产生巨幼红细胞贫血,也可引起吸收不良。 |
本品属噻唑烷二酮类口服抗糖尿病药,为高选择性过氧化物酶体增殖激活受体γ(PPARγ)的激动剂,通过提高外周和肝脏的胰岛素敏感性而控制血糖水平。其主要作用机理为激活脂肪、骨骼肌和肝脏等胰岛素所作用组织的PPARγ核受体,从而调节胰岛素应答基因的转录,控制血糖的生成、转运和利用。毒理研究重复给药毒性:小鼠(100mg/kg)、大鼠(≥4mg/kg)和犬(3mg/kg)经口重复给予本品(按体表面积折算,分别相当于临床推荐最大剂量的11、1和2倍),均发 |
|
注意事项 |
1.与胰岛素合用会增强降血糖作用,故应调整剂量。 2.本品可加强抗凝药(如华法林等)的抗凝血作用,导致出血倾向。 3.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不应单独应用本品。 4.定期检查血糖、尿糖、尿酮体、肾功能等。 5.既往有乳酸性酸中毒史者禁用。 6.发生有皮疹等过敏反应者应停药。 7.本品如与含醇饮料同服可发生腹痛,酸血症及体温过低。 8.本品与磺酰脲类并用时,可引起低血糖,应监测患者血糖浓度。 |
鉴于盐酸吡格列酮仅在胰岛素存在的条件下才可发挥作用,故本品不宜用于1型糖尿病或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患者。本品与胰岛素或其它口服降糖药合用时,患者有发生低血糖的危险,必要时可减少合用药物的剂量。排卵:本品同其他噻唑烷二酮类药物一样,可使伴有胰岛素抵抗的绝经前期或无排卵型妇女恢复排卵。随着胰岛素敏感性的改善,女性患者如不注意避孕,则有妊娠的可能。虽然临床前研究发现本品可致激素水平失调(见致癌性、致突变性和对生育能力影响章节),但此改变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