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戒烟、尼古丁依赖、烟草成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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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酒石酸伐尼克兰 化学名称:7,8,9,10-四氢-6,10-亚甲基-6H-吡嗪酰胺[2,3-h][3]苯并氮杂卓-(2R,3R)-2,3-二羟基丁二酸盐(1:1) 分子式:C13H13N3·C4H6O6 分子量:361.36 |
本品主要成份是石杉碱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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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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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213294 |
国药准字H10940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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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戒烟、尼古丁依赖、烟草成瘾 |
本品适用于良性记忆障碍,可提高患者指向记忆、联想学习、图像回忆、无意义图形再认及人像回忆等能力,对正常人的学习与记忆也有增强作用;本品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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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初始剂量0.5mg,每日两次,连续3天;第4天起增加至1mg,每日两次。维持治疗期间,根据疗效和耐受性调整剂量,最高不超过2mg,每日两次。 |
口服,常用量为每次2—4片,一日2次,日用量最多不超过9片,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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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副作用可能包括恶心、失眠、头痛、口干、眩晕和梦境异常。 |
一般不明显,剂量过大时可引起头晕、恶心、胃肠道不适、乏力等反应,一般可自行消失,反应明显时减量或停药后可缓解、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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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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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戒烟、尼古丁依赖、烟草成瘾 |
本品适用于良性记忆障碍,可提高患者指向记忆、联想学习、图像回忆、无意义图形再认及人像回忆等能力,对正常人的学习与记忆也有增强作用;本品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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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胆碱酯酶抑制剂,对真性ChE具有选择性抑制作用,易通过血脑屏障。具有促进记忆再现和增强记忆保持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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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成人初始剂量0.5mg,每日两次,连续3天;第4天起增加至1mg,每日两次。维持治疗期间,根据疗效和耐受性调整剂量,最高不超过2mg,每日两次。 |
本品为可逆性胆碱酯酶抑制剂,其用量有个体差异,一般应从小剂量开始,按上述用法服用或遵医嘱,不良反应明显时可自行减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