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戒烟、尼古丁依赖、烟草成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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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酒石酸伐尼克兰 化学名称:7,8,9,10-四氢-6,10-亚甲基-6H-吡嗪酰胺[2,3-h][3]苯并氮杂卓-(2R,3R)-2,3-二羟基丁二酸盐(1:1) 分子式:C13H13N3·C4H6O6 分子量:361.36 |
本品主要成份为茴拉西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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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山东罗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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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213294 |
国药准字H200594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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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戒烟、尼古丁依赖、烟草成瘾 |
用于中、老年记忆减退和脑血管病后的记忆减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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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初始剂量0.5mg,每日两次,连续3天;第4天起增加至1mg,每日两次。维持治疗期间,根据疗效和耐受性调整剂量,最高不超过2mg,每日两次。 |
口服 一次0.2g(1粒),一日3次,疗程1~2个月,或遵医嘱。根据病情和药后反应,用量和疗程可酌情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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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副作用可能包括恶心、失眠、头痛、口干、眩晕和梦境异常。 |
不良反应可见口干、食欲减退、便秘、头昏、嗜睡,停药后消失,偶有兴奋躁动和全身皮疹的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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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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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常用剂量为:70以上老人,每次0.1克,一日3次。70以下老人,每次0.2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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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戒烟、尼古丁依赖、烟草成瘾 |
用于中、老年记忆减退和脑血管病后的记忆减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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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成人初始剂量0.5mg,每日两次,连续3天;第4天起增加至1mg,每日两次。维持治疗期间,根据疗效和耐受性调整剂量,最高不超过2mg,每日两次。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肝肾功能;5.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