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戒烟、尼古丁依赖、烟草成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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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酒石酸伐尼克兰 化学名称:7,8,9,10-四氢-6,10-亚甲基-6H-吡嗪酰胺[2,3-h][3]苯并氮杂卓-(2R,3R)-2,3-二羟基丁二酸盐(1:1) 分子式:C13H13N3·C4H6O6 分子量:361.36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阿米替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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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湖南洞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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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213294 |
国药准字H430205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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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戒烟、尼古丁依赖、烟草成瘾 |
用于治疗各种抑郁症,本品的镇静作用较强,主要用于治疗焦虑性或激动性抑郁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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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初始剂量0.5mg,每日两次,连续3天;第4天起增加至1mg,每日两次。维持治疗期间,根据疗效和耐受性调整剂量,最高不超过2mg,每日两次。 |
口服。成人常用量开始一次25mg,一日2~3次,然后根据病情和耐受情况逐渐增至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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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副作用可能包括恶心、失眠、头痛、口干、眩晕和梦境异常。 |
治疗初期可能出现抗胆碱能反应,如多汗、口干、视物模糊、排尿困难、便秘等。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可出现嗜睡,震颤、眩晕。可发生体位性低血压。偶见癫痫发作、骨髓抑制及中毒性肝损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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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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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戒烟、尼古丁依赖、烟草成瘾 |
用于治疗各种抑郁症,本品的镇静作用较强,主要用于治疗焦虑性或激动性抑郁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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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成人初始剂量0.5mg,每日两次,连续3天;第4天起增加至1mg,每日两次。维持治疗期间,根据疗效和耐受性调整剂量,最高不超过2mg,每日两次。 |
肝、肾功能严重不全、前列腺肥大、老年或心血管疾患者慎用。使用期间应监测心电图。本品不得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应在停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后14天,才能使用本品。患者有转向躁狂倾向时应立即停药。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