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戒烟、尼古丁依赖、烟草成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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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酒石酸伐尼克兰 化学名称:7,8,9,10-四氢-6,10-亚甲基-6H-吡嗪酰胺[2,3-h][3]苯并氮杂卓-(2R,3R)-2,3-二羟基丁二酸盐(1:1) 分子式:C13H13N3·C4H6O6 分子量:361.36 |
甲钴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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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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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213294 |
国药准字H20050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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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戒烟、尼古丁依赖、烟草成瘾 |
糖尿病性神经障碍;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各种神经炎神经痛;自律性神经障碍; CVA后遗症、脑外伤;巨幼红细胞贫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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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初始剂量0.5mg,每日两次,连续3天;第4天起增加至1mg,每日两次。维持治疗期间,根据疗效和耐受性调整剂量,最高不超过2mg,每日两次。 |
口服。通常成人一次1片(0.5mg),一日3次,可根据年龄,症状酌情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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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副作用可能包括恶心、失眠、头痛、口干、眩晕和梦境异常。 |
禁用于对甲钴胺有过敏史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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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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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戒烟、尼古丁依赖、烟草成瘾 |
糖尿病性神经障碍;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各种神经炎神经痛;自律性神经障碍; CVA后遗症、脑外伤;巨幼红细胞贫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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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在总病例15,180例中,146例(0.96%)出现不良反应(调查不良反应发生频率结束时)。胃肠道:偶有(0.1%~5%)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泻。过敏:少见(<0.1%)皮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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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成人初始剂量0.5mg,每日两次,连续3天;第4天起增加至1mg,每日两次。维持治疗期间,根据疗效和耐受性调整剂量,最高不超过2mg,每日两次。 |
1.如果服用一个月以上无效,则无需继续服用。2.从事汞及其化合物的工作人员,不宜长期大量服用本品。3.本品开封后,应避光、避湿保存。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