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戒烟、尼古丁依赖、烟草成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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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酒石酸伐尼克兰 化学名称:7,8,9,10-四氢-6,10-亚甲基-6H-吡嗪酰胺[2,3-h][3]苯并氮杂卓-(2R,3R)-2,3-二羟基丁二酸盐(1:1) 分子式:C13H13N3·C4H6O6 分子量:361.36 |
本品主要成分为腺苷钴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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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福建古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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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213294 |
国药准字H20003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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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戒烟、尼古丁依赖、烟草成瘾 |
主要用于巨幼红细胞性贫血,营养不良性贫血、妊娠期贫血、多发性神经炎、神经根炎、三叉神经痛、坐骨神经痛、神经麻痹。也可用于营养性疾患以及放射线和药物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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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初始剂量0.5mg,每日两次,连续3天;第4天起增加至1mg,每日两次。维持治疗期间,根据疗效和耐受性调整剂量,最高不超过2mg,每日两次。 |
口服,成人每次0.5-1.5mg,1日1.5-4.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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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副作用可能包括恶心、失眠、头痛、口干、眩晕和梦境异常。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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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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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戒烟、尼古丁依赖、烟草成瘾 |
主要用于巨幼红细胞性贫血,营养不良性贫血、妊娠期贫血、多发性神经炎、神经根炎、三叉神经痛、坐骨神经痛、神经麻痹。也可用于营养性疾患以及放射线和药物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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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成人初始剂量0.5mg,每日两次,连续3天;第4天起增加至1mg,每日两次。维持治疗期间,根据疗效和耐受性调整剂量,最高不超过2mg,每日两次。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过敏体质者慎用;3. 维生素B12缺乏引起的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患者慎用;4. 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和肝肾功能;5. 若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