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精神分裂症、躁狂症、双相情感障碍、抑郁症、精神分裂情感障碍、精神障碍性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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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奥氮平。 |
火麻仁、紫珠叶、金银花、地榆、槐花、茅根、白芍、茵陈、枳壳、三七。辅料为:淀粉、羟丙纤维素、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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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龙海药业有限公司 |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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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203472 |
国药准字Z20070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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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精神分裂症、躁狂症、双相情感障碍、抑郁症、精神分裂情感障碍、精神障碍性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 |
清热解毒,润肠通便。用于止血,止痛,消肿。用于痔疮发炎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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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初始剂量5mg,每日一次,根据疗效和耐受性可增至10mg,最大剂量20mg。维持治疗剂量应个体化调整。 |
口服,一次3—6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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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能的副作用包括嗜睡、头晕、体重增加、口干、便秘、低血压、心悸、肝功能异常、锥体外系症状等。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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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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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精神分裂症、躁狂症、双相情感障碍、抑郁症、精神分裂情感障碍、精神障碍性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 |
清热解毒,润肠通便。用于止血,止痛,消肿。用于痔疮发炎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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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成人初始剂量5mg,每日一次,根据疗效和耐受性可增至10mg,最大剂量20mg。维持治疗剂量应个体化调整。 |
1.忌烟酒,忌食辛辣、油腻及刺激性食物。 2.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 3.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6.内痔出血过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