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精神分裂症、躁狂症、双相情感障碍、抑郁症、精神分裂情感障碍、精神障碍性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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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奥氮平。 |
3-苯基-1-丙醇氨基甲酸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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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龙海药业有限公司 |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新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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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203472 |
国药准字H120202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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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精神分裂症、躁狂症、双相情感障碍、抑郁症、精神分裂情感障碍、精神障碍性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 |
用于一般焦虑及肌肉痉挛、肌肉强直等肌肉异常紧张引起的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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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初始剂量5mg,每日一次,根据疗效和耐受性可增至10mg,最大剂量20mg。维持治疗剂量应个体化调整。 |
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0.2~0.4g,每日3次。抗焦虑,每次0.4~0.8g,每日3次。易饭后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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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能的副作用包括嗜睡、头晕、体重增加、口干、便秘、低血压、心悸、肝功能异常、锥体外系症状等。 |
偶有嗜睡、头晕、全身乏力、行走不稳、恶心、胃胀、腹痛、胃不适感及胃部钝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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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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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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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精神分裂症、躁狂症、双相情感障碍、抑郁症、精神分裂情感障碍、精神障碍性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 |
用于一般焦虑及肌肉痉挛、肌肉强直等肌肉异常紧张引起的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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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成人初始剂量5mg,每日一次,根据疗效和耐受性可增至10mg,最大剂量20mg。维持治疗剂量应个体化调整。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3.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 服用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或操作机械;5. 避免与酒精同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