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精神分裂症、躁狂症、双相情感障碍、抑郁症、自闭症、强迫症、焦虑症、创伤后应激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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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产品活性成份:利培酮。 |
3-苯基-1-丙醇氨基甲酸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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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天衡药物研究院南阳天衡制药厂 |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新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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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1072 |
国药准字H120202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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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精神分裂症、躁狂症、双相情感障碍、抑郁症、自闭症、强迫症、焦虑症、创伤后应激障碍。 |
用于一般焦虑及肌肉痉挛、肌肉强直等肌肉异常紧张引起的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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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初始剂量12mg/天,分2次服用。根据病情调整剂量,通常维持剂量26mg/天。最大剂量不超过10mg/天。儿童和青少年剂量需个体化调整。 |
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0.2~0.4g,每日3次。抗焦虑,每次0.4~0.8g,每日3次。易饭后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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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头晕、嗜睡、体重增加、口干、便秘、静坐不能、震颤、心动过速、低血压。 |
偶有嗜睡、头晕、全身乏力、行走不稳、恶心、胃胀、腹痛、胃不适感及胃部钝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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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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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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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精神分裂症、躁狂症、双相情感障碍、抑郁症、自闭症、强迫症、焦虑症、创伤后应激障碍。 |
用于一般焦虑及肌肉痉挛、肌肉强直等肌肉异常紧张引起的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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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成人初始剂量12mg/天,分2次服用。根据病情调整剂量,通常维持剂量26mg/天。最大剂量不超过10mg/天。儿童和青少年剂量需个体化调整。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3.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 服用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或操作机械;5. 避免与酒精同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