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祛痰止咳。用于小儿支气管炎所致的咳嗽、咯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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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桔梗流浸膏、桑白皮流浸膏、吐根酊、盐酸麻黄碱。 |
本品主要成份为亚叶酸钙。其化学名称为:N-[4-[(2-氨基-5-甲酰基-1,4,5,6,7,8-六氢-4-氧代-6-碟啶基)甲基]氨基]苯甲酰基-L-谷氨酸钙盐五水合物。分子式:C20H21CaN7O7·5H2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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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陕西博森生物制药股份集团有限公司 |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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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1021497 |
国药准字H2000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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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祛痰止咳。用于小儿支气管炎所致的咳嗽、咯痰。 |
1.主要用作叶酸拮抗剂(如甲氨蝶呤、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等)的解毒剂。2.用于预防甲氨蝶呤过量或大剂量治疗后所引起的严重毒性作用。3.由叶酸缺乏所引起的巨幼细胞性贫血。4.与氟尿嘧啶联合应用时,用于治疗晚期结肠癌、直肠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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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岁至二岁2~3毫升,二岁至五岁一次3~5毫升,六岁至十岁一次5~10毫升,一日3~4次。 |
1.作为甲氨蝶呤的“解救”疗法,一般采用的剂量为5-15mg(1/3~1片),口服每6-8小时一次,连续2日。根据血药浓度测定结果控制甲氨蝶呤血药浓度在5×10-8mol/L以下。2.作为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等的解毒,每日口服剂量5-15mg(1/3~1片),视中毒情况而定。3.用于巨幼细胞贫血,每日口服15mg(1片)。4.与氟尿嘧啶合用时,口服20-30mg/m2体表面积,在氟尿嘧啶用药半小时后口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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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高血压、动脉硬化、心绞痛、甲状腺功能亢进等患者禁用。 |
很少见,偶见皮疹、荨麻疹或哮喘等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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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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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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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祛痰止咳。用于小儿支气管炎所致的咳嗽、咯痰。 |
1.主要用作叶酸拮抗剂(如甲氨蝶呤、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等)的解毒剂。2.用于预防甲氨蝶呤过量或大剂量治疗后所引起的严重毒性作用。3.由叶酸缺乏所引起的巨幼细胞性贫血。4.与氟尿嘧啶联合应用时,用于治疗晚期结肠癌、直肠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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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可见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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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慎服。4.本品含盐酸麻黄碱。运动员慎用;青光眼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服用后如有头晕、头痛、心动过速、多汗等症状应咨询医师或药师。5.本品为祛痰、止咳的中西药复方制剂,适用于小儿肺热咳嗽轻症。6.不能过量服用,可引起严重的恶心呕吐。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过敏体质者慎用;3. 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4. 与叶酸拮抗剂同用,应先于后者给药46小时;5. 用药期间应避免饮酒;6. 老年患者应酌情减量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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