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冠心病、心绞痛、高血脂、高血压、心律失常、心肌缺血、心力衰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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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何首乌(制)、黄精(制)、丹参、红花、川芎、淫羊藿、五灵脂(醋制)。 |
本品主要成份为雷米普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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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银涛药业有限公司 |
赛诺菲(北京)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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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0155 |
国药准字H200607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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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冠心病、心绞痛、高血脂、高血压、心律失常、心肌缺血、心力衰竭 |
原发性高血压急性心肌梗死(2-9天)后出现的轻到中度心力衰竭(NYHAII和III)非糖尿病肾病患者。降低心肌梗死、脑卒中或者心血管死亡的风险。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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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每次1袋,每日3次,饭后服用。儿童用量酌减。 |
口服。建议每天于同一时间服用本品。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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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服用该药物可能引起的副作用包括:轻度胃肠道不适,如恶心、腹泻;偶见皮疹、瘙痒等过敏反应;极少数患者可能出现肝功能异常。如出现严重不适,请及时就医。 |
本品为抗高血压药,许多不良反应是继发于其血压降低效应的,该效应将导致肾上腺素负反馈调节或器官灌注不足。许多其他的效应(如:对电解质平衡的影响、某些类过敏反应或粘膜的炎症反应)是由于这类药物的ACE抑制或其他药理作用引起的。其余请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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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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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期服用本品,尤其是怀孕的最后6个月,可能导致胎儿损伤甚至死亡,故妊娠妇女禁用本品。 本品可通过乳汁分泌,故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儿童用药:未对本品进行儿童用药的研究,故本品禁用于儿童患者。老年用药:在同时使用利尿剂,有充血性心力衰竭或肝肾功能不全的老年患者,应慎用本品。使用本品时应根据血压控制的需要仔细调节用药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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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冠心病、心绞痛、高血脂、高血压、心律失常、心肌缺血、心力衰竭 |
原发性高血压急性心肌梗死(2-9天)后出现的轻到中度心力衰竭(NYHAII和III)非糖尿病肾病患者。降低心肌梗死、脑卒中或者心血管死亡的风险。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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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忌食生冷、油腻食物;3. 保持情绪稳定,避免过度劳累;4. 有心脏病史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 如出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 肾功能不全患者应调整剂量;3. 驾驶或操作机械时需注意头晕症状;4. 定期监测血压和肾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