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高血压、心力衰竭、心肌梗死后、糖尿病肾病、蛋白尿、左心室肥厚、代谢综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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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厄贝沙坦和氢氯噻嗪(包括150mg/12.5mg,300mg/12.5mg二种规格)。 分子式:厄贝沙坦:C25H28N6O;氢氯噻嗪:C7H8ClN3O4S2 分子量:厄贝沙坦:428.5;氢氯噻嗪:297.2 |
本品主要成份为雷米普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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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赛诺菲(杭州)制药有限公司 |
昆山龙灯瑞迪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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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J20140194/国药准字HJ20140195 |
国药准字H20030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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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高血压、心力衰竭、心肌梗死后、糖尿病肾病、蛋白尿、左心室肥厚、代谢综合征。 |
原发性高血压;充血性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死(2-9天)后出现的轻到中度心力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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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成人初始剂量通常为每日一次,每次150毫克/12.5毫克,根据患者反应和血压控制情况,剂量可增加至300毫克/25毫克。 |
睡前口服,每日一次,每次20毫克(2片)。使用本药治疗期间,可继续使用非甾体类抗炎镇痛药或低剂量皮质类固醇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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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低血压、头痛、眩晕、心悸、咳嗽、高钾血症、肾功能损害、过敏反应。 |
在使用雷米普利片或其他ACE抑制剂治疗期间,能够发生下列不良反应: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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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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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期服用本品,尤其是怀孕的最后6个月,可能导致胎儿损伤甚至死亡,故妊娠妇女禁用本品。 本品可通过乳汁分泌,故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儿童用药:未对本品进行儿童用药的研究,故本品禁用于儿童患者。老年用药:在同时使用利尿剂,有充血性心力衰竭或肝肾功能不全的老年患者,应慎用本品。使用本品时应根据血压控制的需要仔细调节用药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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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高血压、心力衰竭、心肌梗死后、糖尿病肾病、蛋白尿、左心室肥厚、代谢综合征。 |
原发性高血压;充血性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死(2-9天)后出现的轻到中度心力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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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成人初始剂量通常为每日一次,每次150毫克/12.5毫克,根据患者反应和血压控制情况,剂量可增加至300毫克/25毫克。 |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 肾功能不全患者应调整剂量;3. 驾驶或操作机械时需注意头晕症状;4. 定期监测血压和肾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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