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偏头痛、丛集性头痛、慢性偏头痛、紧张型头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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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是苯甲酸利扎曲普坦,其化学名称为:N,N-二甲基-2-[5-(1,2,4-三唑-1-基甲基)-1H-吲哚-3-基]乙胺苯甲酸盐。 分子式:C15H19N5·C7H6O2 分子量:391.47 |
本品主要成份为雷米普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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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欧立制药有限公司 |
昆山龙灯瑞迪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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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740 |
国药准字H20030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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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偏头痛、丛集性头痛、慢性偏头痛、紧张型头痛。 |
原发性高血压;充血性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死(2-9天)后出现的轻到中度心力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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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及6岁以上儿童,起始剂量5mg,如症状未缓解且无不良事件,2小时后可再服5mg,24小时内最大剂量不超过30mg。 |
睡前口服,每日一次,每次20毫克(2片)。使用本药治疗期间,可继续使用非甾体类抗炎镇痛药或低剂量皮质类固醇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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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利扎曲普坦可能的副作用包括:恶心、头晕、疲劳、感觉异常、虚弱、嗜睡、口干、出汗增多、心悸等。 |
在使用雷米普利片或其他ACE抑制剂治疗期间,能够发生下列不良反应: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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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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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期服用本品,尤其是怀孕的最后6个月,可能导致胎儿损伤甚至死亡,故妊娠妇女禁用本品。 本品可通过乳汁分泌,故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儿童用药:未对本品进行儿童用药的研究,故本品禁用于儿童患者。老年用药:在同时使用利尿剂,有充血性心力衰竭或肝肾功能不全的老年患者,应慎用本品。使用本品时应根据血压控制的需要仔细调节用药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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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偏头痛、丛集性头痛、慢性偏头痛、紧张型头痛。 |
原发性高血压;充血性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死(2-9天)后出现的轻到中度心力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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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成人及6岁以上儿童,起始剂量5mg,如症状未缓解且无不良事件,2小时后可再服5mg,24小时内最大剂量不超过30mg。 |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 肾功能不全患者应调整剂量;3. 驾驶或操作机械时需注意头晕症状;4. 定期监测血压和肾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