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偏头痛、丛集性头痛、慢性偏头痛、紧张型头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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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是苯甲酸利扎曲普坦,其化学名称为:N,N-二甲基-2-[5-(1,2,4-三唑-1-基甲基)-1H-吲哚-3-基]乙胺苯甲酸盐。 分子式:C15H19N5·C7H6O2 分子量:391.47 |
本品主要成分是非诺贝特,其化学名为2-甲基-2-〔4-(4-氯苯甲酰基)苯氧基〕丙酸异丙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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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欧立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爱的发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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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740 |
国药准字H19990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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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偏头痛、丛集性头痛、慢性偏头痛、紧张型头痛。 |
用于治疗成人饮食控制疗法效果不理想的高胆固醇血症(IIa型)、内源性高甘油三酯症、单纯型(IV型)和混合型(IIb和III型),特别是饮食控制后血中胆固醇仍持续升高,或是有其他并发的危险因素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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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及6岁以上儿童,起始剂量5mg,如症状未缓解且无不良事件,2小时后可再服5mg,24小时内最大剂量不超过30mg。 |
配合饮食控制,该药可长期服用,并应定期检测疗效。口服一次0.25g,一日一次,与餐同服。当胆固醇正常时,建议减少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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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利扎曲普坦可能的副作用包括:恶心、头晕、疲劳、感觉异常、虚弱、嗜睡、口干、出汗增多、心悸等。 |
少数患者服药后有胃肠道不适、嗳气或一过性血清转氨酶及血尿素氮升高;偶有口干、胃纳减退、大便次数增加、腹胀、皮疹、头痛、眩晕及疲乏;罕有肌炎、肌痛和明显的血肌酸磷酸激酶增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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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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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偏头痛、丛集性头痛、慢性偏头痛、紧张型头痛。 |
用于治疗成人饮食控制疗法效果不理想的高胆固醇血症(IIa型)、内源性高甘油三酯症、单纯型(IV型)和混合型(IIb和III型),特别是饮食控制后血中胆固醇仍持续升高,或是有其他并发的危险因素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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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成人及6岁以上儿童,起始剂量5mg,如症状未缓解且无不良事件,2小时后可再服5mg,24小时内最大剂量不超过30mg。 |
1.与其他贝特类药物合用时,有报道出现过肌肉功能失调(弥散性疼痛,触痛感,肌无力)和少见的严重的横纹肌溶解症。这些不良反应在停药后大多可逆转(详见警告部分)。 2.其他较少发生、中等程度的不良反应也有报道:(1)胃或肠道消化功能失调,如消化不良;(2)转氨酶升高(详见注意事项部分)。 3.有报道偶见过敏性皮肤反应,如皮疹,瘙痒,荨麻疹,或光敏反应。在一些病例中即使停药几个月,当皮肤暴露于阳光或人工紫外线后,仍会出现红斑,丘疹,花斑疹和湿疹。目前尚无长期对比研究对不良反应进行全面评估,尤其是患胆结石的危险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