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骨质疏松症、佝偻病、肾性骨病、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维生素D依赖性佝偻病、低磷血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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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骨化三醇,其化学名称为:(5Z,7E)-9,10-开环胆甾-5,7,10(19)-三烯-1α,3β,25-三醇。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阿仑膦酸钠和维生素D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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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国为制药有限公司 |
杭州默沙东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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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213982 |
国药准字J20140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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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骨质疏松症、佝偻病、肾性骨病、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维生素D依赖性佝偻病、低磷血症。 |
治疗绝经后妇女骨质疏松症以增加骨重,并降低骨折发生率,包括髋部和椎骨骨折(椎骨压缩性骨折);治疗男性骨质疏松以增加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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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和1岁及以上儿童,每日0.251.5微克,分12次服用。 |
必须在每天第一次进食、喝饮料或应用其它药物治疗之前的至少半小时,用白水送服,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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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能的副作用包括头痛、恶心、呕吐、便秘、腹泻、肌肉疼痛、关节痛、高钙血症、高磷血症等。 |
腹痛、消化不良、食管溃疡、吞咽困难和腹胀。罕见皮疹和红斑、肌肉骨骼疼痛、便秘、腹泻、胀气和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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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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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骨质疏松症、佝偻病、肾性骨病、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维生素D依赖性佝偻病、低磷血症。 |
治疗绝经后妇女骨质疏松症以增加骨重,并降低骨折发生率,包括髋部和椎骨骨折(椎骨压缩性骨折);治疗男性骨质疏松以增加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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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成人和1岁及以上儿童,每日0.251.5微克,分12次服用。 |
对于那些因智力残疾而不能遵守用药指南的患者,应在适当的监护下应用福美加治疗。因为福美加对上消化道粘膜有刺激作用并有可能加重潜在的疾病,故应慎用于患有活动性上消化道疾病如吞咽困难、食管疾病(包括已知的巴雷特食管)、胃炎、十二指肠炎、溃疡或最近有胃肠道病史(近1年内)。曾经有上市后报告表明,使用福美加会发生胃和十二指肠溃疡,一些很严重,并伴并发症,不过对照临床试验中没有发现这些风险增加。在开始福美加治疗前,必须纠正低钙血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