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骨质疏松症、佝偻病、肾性骨病、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维生素D依赖性佝偻病、低磷血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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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骨化三醇,其化学名称为:(5Z,7E)-9,10-开环胆甾-5,7,10(19)-三烯-1α,3β,25-三醇。 |
本品活性成份为盐酸雷洛昔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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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国为制药有限公司 |
礼来苏州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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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213982 |
国药准字J20171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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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骨质疏松症、佝偻病、肾性骨病、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维生素D依赖性佝偻病、低磷血症。 |
雷洛昔芬主要用于预防和治疗绝经后妇女的骨质疏松症,能显著地降低椎体骨折发生率,但髋部骨折发生率的降低未被证实。当决定给绝经后妇女选择使用雷洛昔芬或其他治疗(包括雌激素)时,需考虑绝经期症状,对子宫和乳腺组织的作用及对心血管的危险性和有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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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和1岁及以上儿童,每日0.251.5微克,分12次服用。 |
推荐的用法是每日口服1片(以盐酸雷洛昔芬计60mg),可以在一天中的任何时候服用且不受进餐的限制。老年人无需调整剂量。由于疾病的自然过程,雷洛昔芬需要长期使用。通常建议饮食钙摄入量不足的妇女服用钙剂和维生素D。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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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能的副作用包括头痛、恶心、呕吐、便秘、腹泻、肌肉疼痛、关节痛、高钙血症、高磷血症等。 |
不良反应其余请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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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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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骨质疏松症、佝偻病、肾性骨病、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维生素D依赖性佝偻病、低磷血症。 |
雷洛昔芬主要用于预防和治疗绝经后妇女的骨质疏松症,能显著地降低椎体骨折发生率,但髋部骨折发生率的降低未被证实。当决定给绝经后妇女选择使用雷洛昔芬或其他治疗(包括雌激素)时,需考虑绝经期症状,对子宫和乳腺组织的作用及对心血管的危险性和有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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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成人和1岁及以上儿童,每日0.251.5微克,分12次服用。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有血栓栓塞性疾病史者慎用;3.定期检查肝功能;4.避免与含钙剂的药物同时服用;5.出现视力模糊、皮肤黄染等异常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