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甲沟炎、灰指甲、湿疹、皮炎、疥疮、蚊虫叮咬、皮肤过敏、皮肤瘙痒。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桃仁(带皮水泡三、四日)、苦楝皮、冰片、硫黄、樟脑、紫草。 |
本品主要成分为丙酸氯倍他索。 |
|
生产企业 |
黑龙江天龙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华润顺峰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3676 |
国药准字H10880013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甲沟炎、灰指甲、湿疹、皮炎、疥疮、蚊虫叮咬、皮肤过敏、皮肤瘙痒。 |
适用于慢性湿疹、银屑病、扁平苔藓、盘状红斑狼疮、神经性皮炎、掌跖脓疱病等皮质类固醇外用治疗有效的皮肤病。 |
|
用法用量 |
外用,取适量涂抹于患处,一日23次,连续使用至症状消失。 |
外用:薄薄一层均匀涂于患处,一日2次。 |
|
副作用 |
皮肤刺激、过敏反应、皮疹、瘙痒、干燥、脱皮。 |
可在用药部位产生红斑、灼热、瘙痒等刺激症状,毛囊炎,皮肤萎缩变薄,毛细血管扩张。还可引起皮肤干燥,多毛,萎缩纹,增加感染的易感性等。长期用药可能引起皮质功能亢进症,表现为多毛、痤疮、满月脸、骨质疏松等症状。偶可引起变态反应性接触性皮炎。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权衡利弊后慎用。孕妇不能长期、大面积或大量使用。儿童用药:婴儿及儿童不宜使用。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
成分 |
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甲沟炎、灰指甲、湿疹、皮炎、疥疮、蚊虫叮咬、皮肤过敏、皮肤瘙痒。 |
适用于慢性湿疹、银屑病、扁平苔藓、盘状红斑狼疮、神经性皮炎、掌跖脓疱病等皮质类固醇外用治疗有效的皮肤病。 |
|
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外用,取适量涂抹于患处,一日23次,连续使用至症状消失。 |
1.本品属于强效皮质类固醇外用制剂,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库欣综合征、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药不能长期大面积应用,亦不宜采用封包治疗。 2.大面积使用不能超过2周;若用药面积仅占体表的5%~10%,可以连续应用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过50ml。 3.不能应用于面部、腋部及腹股沟等皮肤折皱部位,因为即便短期应用也可造成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等不良反应。 4.如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如同时使用后,感染的症状没有及时改善,应停用本药直至感染得到控制。 5.不可用于眼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