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真菌感染、皮肤炎症、湿疹、皮炎、皮肤瘙痒、手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念珠菌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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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硝酸咪康唑、丙酸氯倍他索等。 |
金银花、棉花、葛花、野菊花、槐花、甘草。辅料为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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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安徽新陇海药业有限公司 |
中山可可康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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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3752 |
国药准字Z440225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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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真菌感染、皮肤炎症、湿疹、皮炎、皮肤瘙痒、手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念珠菌病。 |
清热,凉血,解毒。用于湿热蕴积肌肤所致湿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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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2次,涂抹于患处,连续使用不超过4周。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1袋),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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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使用该药物可能导致皮肤刺激、瘙痒、红肿、脱皮等局部反应,少数人可能出现过敏反应。长期使用可能引起皮肤萎缩、色素沉着等。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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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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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真菌感染、皮肤炎症、湿疹、皮炎、皮肤瘙痒、手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念珠菌病。 |
清热,凉血,解毒。用于湿热蕴积肌肤所致湿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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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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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外用,一日2次,涂抹于患处,连续使用不超过4周。 |
1.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2.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 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患有其它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5.阴虚体质或病久津液不足者,表现为口舌干燥,饮之不解,大便燥结者应慎用。 6.服药期间,如局部皮疹需要使用外用药时,应向专科医师咨询。 7.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