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真菌感染、皮肤炎症、湿疹、皮炎、皮肤瘙痒、手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念珠菌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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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硝酸咪康唑、丙酸氯倍他索等。 |
升麻、柴胡、麦冬、野菊花、黄芩、玄参、石膏、石斛、 龙胆、大青叶、金银花、竹茹、 蒲公英、淡竹叶、 夏枯草、紫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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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安徽新陇海药业有限公司 |
山西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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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3752 |
国药准字Z200542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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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真菌感染、皮肤炎症、湿疹、皮炎、皮肤瘙痒、手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念珠菌病。 |
清热利湿,解毒散结。用于湿热毒邪聚结肌肤所致的粉刺,症见颜面皮肤光亮油腻,黑头粉刺,脓疱,结节,伴有口苦,口黏,大便干;痤疮见上述证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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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2次,涂抹于患处,连续使用不超过4周。 |
口服。一次30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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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使用该药物可能导致皮肤刺激、瘙痒、红肿、脱皮等局部反应,少数人可能出现过敏反应。长期使用可能引起皮肤萎缩、色素沉着等。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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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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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真菌感染、皮肤炎症、湿疹、皮炎、皮肤瘙痒、手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念珠菌病。 |
清热利湿,解毒散结。用于湿热毒邪聚结肌肤所致的粉刺,症见颜面皮肤光亮油腻,黑头粉刺,脓疱,结节,伴有口苦,口黏,大便干;痤疮见上述证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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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外用,一日2次,涂抹于患处,连续使用不超过4周。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忌食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3.脾虚便溏者慎用;4.如伴有感染,需配合使用抗生素;5.如症状无改善或加重,应及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