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湿疹、异位性皮炎、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银屑病、红斑狼疮、玫瑰糠疹、荨麻疹、日光性皮炎、药疹、虫咬皮炎、疱疹后神经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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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活性成份:吡美莫司,每克吡美莫司乳膏含10毫克吡美莫司。 化学名称:(1R,9S,12S,13R,14S,17R,18E,21S,23S,24R,25S,27R)-12-[(1E)-2-[(1R,3R,4S)-4-氯-3-甲氧基环己基]-1-甲基乙烯基]-17-乙基-1,14-二羟基-23,25-二甲氧基-13,19,21,27-四甲基-11,28-二噁-4-氮杂三环[22.3.1.04,9]二十八碳-18-烯-2,3,10,16-四酮 分子式:C43H68NO11Cl 分子量:810.47 |
活性成分:盐酸特比奈芬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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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知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康哲(湖南)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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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223820 |
国药准字H20184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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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湿疹、异位性皮炎、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银屑病、红斑狼疮、玫瑰糠疹、荨麻疹、日光性皮炎、药疹、虫咬皮炎、疱疹后神经痛等。 |
皮肤癣菌(丝状真菌)感染引起的甲癣(指甲真菌感染)。由皮肤癣菌如毛癣菌(例如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疣状毛癣菌断发毛癣菌、紫色毛癣菌)、犬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引起的皮肤毛发真菌感染。口服本品仅用于治疗大面积、严重的皮肤真菌感染(体癬.股癣、足癣、头癣)和念珠菌(如白色假丝酵母)引起的皮肤酵母菌感染,应根据感染部位、严重性和感染程度进行考虑,只有在认为需要口服治疗时方可应用本品。口服本品对阴道念珠菌病或花斑癣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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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及两岁以上儿童:每日两次,取适量涂抹于患处,轻轻按摩至吸收。 |
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和适应症调整治疗疗程。每日宜在同一时间用水送服本品。空腹或餐后服用均可。如果患者忘记服药,应该在患者意识到此事后尽快服药。但是,鉴于特比萘芬的药代动力学性质,如果距离下次服药时间已少于4小时,则不应再服用遗忘的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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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使用后可能出现皮肤刺激、烧灼感、红斑、瘙痒等局部反应。 |
本品在临床试验中及上市期间观察到如下不良反应(详见表1),按MedDRA系统器官分类列出来自临床试验或上市后的药物不良反应(表1)。在每个系统器官分类中,根据发生率对不良反应进行排列,最常见的排在最前。在每个发生率组中,按严重性降序排列。此外,每个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分类定义如下(CIOMS 1I):(其余请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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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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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湿疹、异位性皮炎、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银屑病、红斑狼疮、玫瑰糠疹、荨麻疹、日光性皮炎、药疹、虫咬皮炎、疱疹后神经痛等。 |
皮肤癣菌(丝状真菌)感染引起的甲癣(指甲真菌感染)。由皮肤癣菌如毛癣菌(例如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疣状毛癣菌断发毛癣菌、紫色毛癣菌)、犬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引起的皮肤毛发真菌感染。口服本品仅用于治疗大面积、严重的皮肤真菌感染(体癬.股癣、足癣、头癣)和念珠菌(如白色假丝酵母)引起的皮肤酵母菌感染,应根据感染部位、严重性和感染程度进行考虑,只有在认为需要口服治疗时方可应用本品。口服本品对阴道念珠菌病或花斑癣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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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成人及两岁以上儿童:每日两次,取适量涂抹于患处,轻轻按摩至吸收。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肝功能不全者慎用;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4.避免与眼睛接触;5.如出现严重皮疹,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