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细菌性皮肤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外伤感染、脓疱病、毛囊炎、疖肿、痤疮、甲沟炎、蜂窝组织炎、脓肿、疖病、痈、丹毒、皮肤溃疡、褥疮感染、烧伤感染、乳腺炎、淋巴结炎、扁桃体炎、牙周炎、牙髓炎、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周围脓肿、支气管炎、肺炎、泌尿道感染、前列腺炎、淋病、宫颈炎、附件炎、盆腔炎、子宫内膜炎、胆囊炎、肠炎、痢疾、伤寒、副伤寒、霍乱、沙门菌属感染、布氏杆菌病、鼠疫、兔热病、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衣原体感染、支原体感染、立克次体感染、螺旋体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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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氧氟沙星。 |
活性成分:盐酸特比萘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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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康正药业有限公司 |
湖北恒安芙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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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5519 |
国药准字H20103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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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细菌性皮肤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外伤感染、脓疱病、毛囊炎、疖肿、痤疮、甲沟炎、蜂窝组织炎、脓肿、疖病、痈、丹毒、皮肤溃疡、褥疮感染、烧伤感染、乳腺炎、淋巴结炎、扁桃体炎、牙周炎、牙髓炎、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周围脓肿、支气管炎、肺炎、泌尿道感染、前列腺炎、淋病、宫颈炎、附件炎、盆腔炎、子宫内膜炎、胆囊炎、肠炎、痢疾、伤寒、副伤寒、霍乱、沙门菌属感染、布氏杆菌病、鼠疫、兔热病、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衣原体感染、支原体感染、立克次体感染、螺旋体感染。 |
由皮肤癣菌如毛癣菌(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疣状毛癣菌、断发毛癣菌、紫色毛癣菌)、犬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引起的皮肤、毛发真菌感染。本品仅用于治疗大面积、严重的皮肤真菌感染(体癣、股癣、足癣、头癣)和念珠菌(如白色假丝酵母)引起的皮肤酵母菌感染,根据感染部位、严重性和范围考虑口服给药的必要性。皮肤癣菌(丝状真菌)感染引起的甲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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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外用,每日23次,每次适量涂抹于患处。 |
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和适应症调整疗程。成人:0.25g,每天一次。其他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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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副作用可能包括:胃肠道不适、头痛、光敏感、皮疹、过敏反应等。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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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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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详见说明书。儿童用药:没有关于年龄<2岁儿童口服特比萘芬的治疗经验,因此不推荐本品用于这个年龄组的患者。对于体重<20kg(通常年龄>5岁)的儿童患者,其从对照试验中获得的资料非常有限,所以药物只有在没有其它选择的治疗发放以及潜在的治疗效益大于可能的危险的情况下才考虑使用。对于体重>20kg(通常年龄>5岁)的儿童患者用药(参见【用法用量】)。老年用药:尚无证据提示老年患者与年轻患者需服不同剂量或发生不同的不良反应。开处方时,应注意这一年龄组患者是否已存在肝、肾功能损害(见【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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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细菌性皮肤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外伤感染、脓疱病、毛囊炎、疖肿、痤疮、甲沟炎、蜂窝组织炎、脓肿、疖病、痈、丹毒、皮肤溃疡、褥疮感染、烧伤感染、乳腺炎、淋巴结炎、扁桃体炎、牙周炎、牙髓炎、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周围脓肿、支气管炎、肺炎、泌尿道感染、前列腺炎、淋病、宫颈炎、附件炎、盆腔炎、子宫内膜炎、胆囊炎、肠炎、痢疾、伤寒、副伤寒、霍乱、沙门菌属感染、布氏杆菌病、鼠疫、兔热病、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衣原体感染、支原体感染、立克次体感染、螺旋体感染。 |
由皮肤癣菌如毛癣菌(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疣状毛癣菌、断发毛癣菌、紫色毛癣菌)、犬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引起的皮肤、毛发真菌感染。本品仅用于治疗大面积、严重的皮肤真菌感染(体癣、股癣、足癣、头癣)和念珠菌(如白色假丝酵母)引起的皮肤酵母菌感染,根据感染部位、严重性和范围考虑口服给药的必要性。皮肤癣菌(丝状真菌)感染引起的甲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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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外用,每日23次,每次适量涂抹于患处。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肝功能不全者慎用;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4.避免与眼睛接触;5.如出现严重皮疹,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