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细菌性皮肤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毛囊炎、疖肿、脓疱病、外伤感染、烧伤感染、慢性化脓性中耳炎、慢性化脓性鼻窦炎、慢性化脓性扁桃体炎、慢性化脓性咽炎、慢性化脓性支气管炎、慢性化脓性肺炎、慢性化脓性胆囊炎、慢性化脓性阑尾炎、慢性化脓性腹膜炎、慢性化脓性盆腔炎、慢性化脓性附件炎、慢性化脓性前列腺炎、慢性化脓性尿道炎、慢性化脓性膀胱炎、慢性化脓性肾盂肾炎、慢性化脓性皮肤溃疡、慢性化脓性骨髓炎、慢性化脓性关节炎、慢性化脓性滑囊炎、慢性化脓性腱鞘炎、慢性化脓性肌炎、慢性化脓性肌腱炎、慢性化脓性筋膜炎、慢性化脓性淋巴结炎、慢性化脓性淋巴管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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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氧氟沙星。 |
地黄、当归、丹参、蝉蜕、黄芩、白鲜皮、土茯芩、甘草、苦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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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广西玉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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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834 |
国药准字Z45021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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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细菌性皮肤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毛囊炎、疖肿、脓疱病、外伤感染、烧伤感染、慢性化脓性中耳炎、慢性化脓性鼻窦炎、慢性化脓性扁桃体炎、慢性化脓性咽炎、慢性化脓性支气管炎、慢性化脓性肺炎、慢性化脓性胆囊炎、慢性化脓性阑尾炎、慢性化脓性腹膜炎、慢性化脓性盆腔炎、慢性化脓性附件炎、慢性化脓性前列腺炎、慢性化脓性尿道炎、慢性化脓性膀胱炎、慢性化脓性肾盂肾炎、慢性化脓性皮肤溃疡、慢性化脓性骨髓炎、慢性化脓性关节炎、慢性化脓性滑囊炎、慢性化脓性腱鞘炎、慢性化脓性肌炎、慢性化脓性肌腱炎、慢性化脓性筋膜炎、慢性化脓性淋巴结炎、慢性化脓性淋巴管炎。 |
养血润燥,化湿解毒,祛风止痒。用于皮肤瘙痒症属血虚湿蕴皮肤证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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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外用,每日23次,每次适量涂抹于患处。 |
口服,一次3~4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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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副作用可能包括:胃肠道不适、头痛、光敏感、皮疹、过敏反应等。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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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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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细菌性皮肤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毛囊炎、疖肿、脓疱病、外伤感染、烧伤感染、慢性化脓性中耳炎、慢性化脓性鼻窦炎、慢性化脓性扁桃体炎、慢性化脓性咽炎、慢性化脓性支气管炎、慢性化脓性肺炎、慢性化脓性胆囊炎、慢性化脓性阑尾炎、慢性化脓性腹膜炎、慢性化脓性盆腔炎、慢性化脓性附件炎、慢性化脓性前列腺炎、慢性化脓性尿道炎、慢性化脓性膀胱炎、慢性化脓性肾盂肾炎、慢性化脓性皮肤溃疡、慢性化脓性骨髓炎、慢性化脓性关节炎、慢性化脓性滑囊炎、慢性化脓性腱鞘炎、慢性化脓性肌炎、慢性化脓性肌腱炎、慢性化脓性筋膜炎、慢性化脓性淋巴结炎、慢性化脓性淋巴管炎。 |
养血润燥,化湿解毒,祛风止痒。用于皮肤瘙痒症属血虚湿蕴皮肤证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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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外用,每日23次,每次适量涂抹于患处。 |
1.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2.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 3.儿童、老年、哺乳期患者及患有其它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因糖尿病、肾病、肝病、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不属本品适应范围。 5.患处不宜用热水洗烫。 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