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硝苯地平缓释片(Ⅰ)

硝苯地平缓释片(Ⅰ)

处方药 非医保

陕西省万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1、慢性稳定型心绞痛(劳累型心绞痛);2、血管痉挛型心绞痛(Prinzmetal’s心绞痛、变异型心绞痛);3、原发性高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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硝苯地平缓释片(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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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硝苯地平缓释片(Ⅰ)
硝苯地平缓释片(Ⅰ)
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
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硝苯地平。其化学名称为:2,6-二甲基-4-(2-硝基苯基)-1,4-二氢-3,5-吡啶二甲酸二甲酯其化学结构式为:分子式:C17H18N2O6分子量:346.34

活性成份沙库巴曲缬沙坦钠。

生产企业

陕西省万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03713

国药准字J2019000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慢性稳定型心绞痛(劳累型心绞痛);2、血管痉挛型心绞痛(Prinzmetal’s心绞痛、变异型心绞痛);3、原发性高血压。

用于射血分数降低的慢性心力衰竭(NYHA Ⅱ-Ⅳ级,LVEF≤40%)成人患者,降低心血管死亡和心力衰竭住院的风险。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可代替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ACEI)或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ARB),与其他心力衰竭治疗药物(例如:β受体阻断剂、利尿剂和盐皮质激素拮抗剂)合用。

用法用量

请按医生处方服用本品,否则将难于达到最佳治疗效果。给药剂量个性化,应基于疾病的严重程度及患者对药物反应。根据患者的临床症状,应严密监测肝功能并降低给药剂量。严重脑血管病患者应接受低剂量治疗。除非有其他的处方指导,建议本品的用药剂量如下:慢性稳定性心绞痛每日2次,每次1片(劳累型心绞痛)(相当于每日服用硝苯地平40mg)血管痉挛型心绞痛每日2次,每次1片(Prinzmetal's、变异型心绞痛)(相当于每日服用硝苯地平40mg)原发型性高血压每日2次,每次1片(相当于每日服用硝苯地平40mg)标准给药剂量为

诺欣妥可以与食物同服,或空腹服用(参见【药代动力学】)。由于与ACE抑制剂合用时存在血管性水肿的潜在风险,禁止诺欣妥与ACEI合用。如果从ACEI转换成诺欣妥,必须在停止ACE抑制剂治疗至少36小时之后才能开始应用诺欣妥(参见【禁忌】)。推荐诺欣妥起始剂量为每次100mg,每天两次。在目前未服用ACEI或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ARB)的患者或服用低剂量上述药物的患者中,用药经验有限,推荐诺欣妥的起始剂量为50mg,每天两次。根据患者耐受情况,诺欣妥剂量应该每2至4周倍增一次,直至达到每次200mg每天两次的目标维持剂量。血钾水平>5.4mmol/l的患者不可开始给予诺欣妥治疗。SBP<100mmHg的患者,开始给予诺欣妥治疗时需慎重,注意监测血压变化。对于100mmHgSBP至110mmHg的患者,应考虑起始剂量为50mg,每天两次。如果患者出现不耐受诺欣妥的情况(收缩压95mmHg、症状性低血压、高钾血症、肾功能损害),建议调整合并用药,暂时降低诺欣妥剂量或停用诺欣妥(参见【注意事项】)。诺欣妥具有拮抗血管紧张素Ⅱ受体的活性,故不应与ARB合用(参见【注意事项】和【药物相互作用】

副作用

1、对硝苯地平及本品中其他成份过敏者;2、曾出现过心源性休克;3、重度主动脉(瓣)狭窄;4、不稳定型心绞痛;5、近期心肌梗死(最近4周内);6、正在服用利福平的患者;7、孕妇。

诺欣妥可导致以下具有临床意义的不良反应:血管性水肿、低血压、肾功能损害、高钾血症,详见注意事项。详见说明书。

禁忌

成分

1、慢性稳定型心绞痛(劳累型心绞痛);2、血管痉挛型心绞痛(Prinzmetal’s心绞痛、变异型心绞痛);3、原发性高血压。

用于射血分数降低的慢性心力衰竭(NYHA Ⅱ-Ⅳ级,LVEF≤40%)成人患者,降低心血管死亡和心力衰竭住院的风险。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可代替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ACEI)或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ARB),与其他心力衰竭治疗药物(例如:β受体阻断剂、利尿剂和盐皮质激素拮抗剂)合用。

药理作用

1、尤其在治疗开始的时候,常见下列症状,但通常是瞬时的;头疼、面红和/或皮肤发红并伴有热感(红斑)、上下肢红肿、疼痛。2、偶有脉搏加快(心动过速)、心悸及因血管扩张引起的下肢水肿。偶见头晕及疲劳。也偶有上下肢麻刺感及血压降至正常值以下(低血压反应)的报道。3、罕见胃肠功能紊乱(如:恶心、腹胀及腹泻)。罕见皮肤变态反应(如:瘙痒、荨麻疹及皮疹)。4、罕见血常规异常(如:红细胞、白细胞及血小板数降低,以及血小板减少引起的皮肤及黏膜出血)。5、在接受长期治疗的患者中,罕见牙龈增生,停药后该症状自行消失。6、极罕见肝功能异常(肝内胆汁郁积、转氨酶升高)、血细胞降低(粒细胞缺乏症)、皮肤及黏膜出血点(紫癜)、剥脱性皮炎、光照性皮炎以及急性全身性变态反应(如:皮肤及黏膜肿胀、喉头水肿、支气管肌肉痉挛,包括致命性呼吸窘迫),这些反应将在停药后消失。7、罕见乳房肿胀(男子女性型乳房),尤其是长期接受本品治疗的老年男性患者,停药后症状会自行消失。8、罕见血糖升高,该反应通常出现在糖尿病患者中。9、在服用高剂量的患者中,个别出现肌肉疼痛、手指震颤以及轻微的一过性视力改变。10、在刚开始接受治疗时,罕见患者由于血压降低出现短暂的意识丧失(昏厥)。11、在刚开始接受治疗时,罕见患者出现心绞痛发作;若患者有心绞痛病史,心绞痛发生的频率、持续的时间及严重程度会有所增加。12、肾功能不全患者在接受本品治疗时,可能会出现一过性肾功能恶化。13、应特别注意高血压伴低血容量的透析患者,由于血管扩张可能会导致血压的明显降低。14、在接受治疗的第一周,尿量会较前有所增加。15、如果患者在接受治疗的过程中发现有本品说明书未记载的不良反应,请即刻向医生咨询。

注意事项

1、严重低血压(收缩压低于90mmHg)及失代偿性心力衰竭的患者,应在咨询医生后,及特殊监护条件下,才可服用本品。即使患者仅在过去出现过上述情况,也应该如此操作。2、虽然在心绞痛患者硝苯地平引起的低血压一般是适度的并可以耐受,但偶尔会出现血压过度下降,患者不能耐受。这种现象出现在开始用药,剂量增加和合并应用β受体阻滞剂患者。曾有报道合并应用硝苯地平和β受体阻阻滞剂患者在进行冠状动脉分流术时,使用大剂量芬太尼出现严重低血压和/或需要增加血容量。这种药物相互作用可能在硝苯地平和β受体阻滞剂合用时出现,也可能在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2.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3.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4. 用药期间应定期监测血压、肾功能;5. 避免与保钾利尿剂、钾补充剂等药物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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