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消化道溃疡、营养不良、烧伤、创伤、手术前后、肿瘤放化疗、重症胰腺炎、炎性肠病、酒精性肝病、肝硬化、糖尿病并发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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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谷氨酰胺。 |
本品主要成份为苯酰甲硝唑;其化学名称为:1-(2-苯甲酸乙酯)-2-甲基-5-硝基咪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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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成都力思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海南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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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245 |
国药准字H200607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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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消化道溃疡、营养不良、烧伤、创伤、手术前后、肿瘤放化疗、重症胰腺炎、炎性肠病、酒精性肝病、肝硬化、糖尿病并发症等。 |
1.泌尿生殖系统滴虫病,如阴道滴虫病等; 2.肠道及肠外阿米巴病,如阿米巴病及阿米巴肝脓肿等; 3.贾第虫病; 4.敏感厌氧菌所致各种感染,如菌血病、败血病、腹部手术后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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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和儿童:口服,每次12克,每日23次,餐后或空腹服用。 |
谨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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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能的副作用包括恶心、呕吐、腹泻、便秘、头痛和过敏反应。 |
副作用可能包括:恶心、呕吐、腹泻、口腔金属味、头痛、眩晕、皮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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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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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消化道溃疡、营养不良、烧伤、创伤、手术前后、肿瘤放化疗、重症胰腺炎、炎性肠病、酒精性肝病、肝硬化、糖尿病并发症等。 |
1.泌尿生殖系统滴虫病,如阴道滴虫病等; 2.肠道及肠外阿米巴病,如阿米巴病及阿米巴肝脓肿等; 3.贾第虫病; 4.敏感厌氧菌所致各种感染,如菌血病、败血病、腹部手术后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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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成人和儿童:口服,每次12克,每日23次,餐后或空腹服用。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 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疾患的患者禁用;3. 血液病(如贫血、白细胞减少等)患者禁用;4. 对本品或硝基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5. 严重肝损伤患者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