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慢性喉炎、声带小结、声带息肉、咽喉肿痛、咽干灼热、咽部异物感、咽痒不适、声音嘶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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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马勃、金银花、玄参、红花、板蓝根、浙贝母、鸡内金(炒)、木蝴蝶、莪术(醋炒)、桃仁(去皮)、三棱(醋炒)、丹参、麦冬、泽泻、蝉蜕、蒲公英。 | 荜茇、细辛、高良姜、丁香、冰片。 | |
| 生产企业 | 西安碑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成都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1020024 | 国药准字Z51021337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慢性喉炎、声带小结、声带息肉、咽喉肿痛、咽干灼热、咽部异物感、咽痒不适、声音嘶哑。 | 止痛杀菌,防蛀。用于风火牙痛,牙龈红肿,虫蛀牙痛及一切神经牙痛。 |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4粒,一日2次。 | 用药棉蘸药水涂于患处。 | |
| 副作用 | 部分患者可能出现轻度胃肠不适、皮疹等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
|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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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慢性喉炎、声带小结、声带息肉、咽喉肿痛、咽干灼热、咽部异物感、咽痒不适、声音嘶哑。 | 止痛杀菌,防蛀。用于风火牙痛,牙龈红肿,虫蛀牙痛及一切神经牙痛。 | |
|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口服,一次24粒,一日2次。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孕妇慎用。 3.适用于龋齿引起的牙齿疼痛。如牙龈红肿疼痛明显,甚至开口受限者应去医院就诊。 4.用药三天后牙痛不减或加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使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应将瓶盖拧紧,以免药物挥发影响疗效。 7.本品为止痛剂,能缓解龋齿疼痛,但应做进一步的牙科治疗。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