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耳聋、耳鸣、耳内流脓、耳道瘙痒、耳胀耳闭、听力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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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柴胡、龙胆、芦荟、熟大黄、黄芩、青黛、天南星(矾炙)、木香、青皮(醋炙)、陈皮、当归、栀子(姜炙)。 |
本品主要成分为柴胡、车前子、当归、地黄、木通、黄芩、龙胆、泽泻、栀子、炙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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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长春人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宁夏启元国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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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5612 |
国药准字Z200545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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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耳聋、耳鸣、耳内流脓、耳道瘙痒、耳胀耳闭、听力下降。 |
本品用于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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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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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服用该药品时,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包括恶心、呕吐、腹泻等胃肠道反应,以及头痛、眩晕等神经系统症状。个别人可能对药物成分过敏,出现皮疹等皮肤反应。如出现严重不适,应及时就医。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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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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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耳聋、耳鸣、耳内流脓、耳道瘙痒、耳胀耳闭、听力下降。 |
本品用于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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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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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