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表皮生长因子滴眼液(原人表皮生长因子滴眼液(酵母))
桂林华诺威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桂林华诺威基因药业有限公司)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角膜移植术后浅层混浊、复发性浅层点状角膜病变、轻中度干眼症、大泡性角膜炎、角膜擦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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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主酵母表达的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rhEGF)。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每支含抑菌剂羟苯乙酯2.4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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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桂林华诺威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桂林华诺威基因药业有限公司) |
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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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020016 |
国药准字H34022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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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角膜移植术后浅层混浊、复发性浅层点状角膜病变、轻中度干眼症、大泡性角膜炎、角膜擦伤等。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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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用法用量:每次12滴,每日46次,或遵医嘱。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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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使用滴眼液后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包括局部刺激、过敏反应、眼部红肿、瘙痒等。 |
偶见局部轻微刺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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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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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应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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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角膜移植术后浅层混浊、复发性浅层点状角膜病变、轻中度干眼症、大泡性角膜炎、角膜擦伤等。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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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用法用量:每次12滴,每日46次,或遵医嘱。 |
1.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 2.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 3.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4.本品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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