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干眼症、角结膜上皮损伤、角膜塑形术后、眼部手术后、软性隐形眼镜佩戴者引起的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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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玻璃酸钠。苯扎氯铵(0.004%)。 化学名称:[→3)-2-乙酰氨-2-脱氧-β-D-吡喃葡萄糖(1→4)-β-D-吡喃葡萄糖醛酸-(1→]n 分子式:(C14H20NNaO11)n 分子量:重量平均分子量50万-120万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每支含抑菌剂羟苯乙酯2.4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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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珍视明药业有限公司 |
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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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203143 |
国药准字H34022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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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干眼症、角结膜上皮损伤、角膜塑形术后、眼部手术后、软性隐形眼镜佩戴者引起的不适。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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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及儿童:每次1滴,每日56次,或根据需要调整。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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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使用玻璃酸钠滴眼液可能引起的副作用包括眼部不适、刺激感、瘙痒、红肿等。在极少数情况下,可能出现过敏反应。如出现严重不适,应立即停用并咨询医生。 |
偶见局部轻微刺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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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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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应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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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干眼症、角结膜上皮损伤、角膜塑形术后、眼部手术后、软性隐形眼镜佩戴者引起的不适。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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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成人及儿童:每次1滴,每日56次,或根据需要调整。 |
1.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 2.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 3.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4.本品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