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原发性青光眼、开角型青光眼、继发性青光眼、高眼压症、青光眼术后眼压控制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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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醋甲唑胺。 |
没食子。辅料为甜蜜素、薄荷香精、苯甲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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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杭州仟源保灵药业有限公司 |
新奇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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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760 |
国药准字Z6502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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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原发性青光眼、开角型青光眼、继发性青光眼、高眼压症、青光眼术后眼压控制不良 |
健齿固龈,清血止痛。用于牙周疾病引起的牙齿酸软,咀嚼无力,松动移位,牙龈出血以及口舌生疮,咽喉肿痛,口臭烟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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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成人常用量:口服,初始剂量250mg,每日2次;维持剂量125mg,每日2次。根据病情调整剂量。最大剂量不超过1000mg/日。儿童用量酌减。 |
含漱2-3分钟,吞服无妨。一次约3-5毫升,一日3-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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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副作用可能包括头痛、眩晕、恶心、腹泻、口干、尿频、视力模糊等。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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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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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原发性青光眼、开角型青光眼、继发性青光眼、高眼压症、青光眼术后眼压控制不良 |
健齿固龈,清血止痛。用于牙周疾病引起的牙齿酸软,咀嚼无力,松动移位,牙龈出血以及口舌生疮,咽喉肿痛,口臭烟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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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成人常用量:口服,初始剂量250mg,每日2次;维持剂量125mg,每日2次。根据病情调整剂量。最大剂量不超过1000mg/日。儿童用量酌减。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以牙龈出血为主症者,应排除血液系统疾患后方可使用。3.按照用法用量使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用药同时应注意口腔卫生,并配合牙周治疗以增加疗效。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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